首页 > 财经 > 杨长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竞争激烈

杨长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竞争激烈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竞争激烈

企业年金治理结构采取分权制衡的机制,设置了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等不同的管理角色,不同的角色履行不同的职责、享有不同的权利,共同服务企业年金的运营管理和保值增值。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主要由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评审取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金融机构承担。

相对于传统金融业务,养老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基金具有长期稳定、不断增长、兼具社会性和商业性的资金特性,对金融机构来说是一种具有战略价值的业务。中国企业年金基金未来巨大的积累规模、长期资金运营带来的潜在效益、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和远大的未来前景吸引了众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作为企业年金市场中不同的运营主体,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具有各自不同的经营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在中国企业年金市场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处于中国金融市场前列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新兴的养老金管理公司(养老保险公司),成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强力竞争者。

2005年8月1日,劳动保障部发布通告公布第一批经评审认定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共有29家金融机构获得37个企业年金管理资格。首批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运作两年多,反映企业年金机构资格单一导致很多机构运营困难。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分布高度“分散化”,29家机构中有21家仅获得单个牌照,大部分单一牌照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在市场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不能提供打包优惠的管理费率和方便客户的一揽子服务,销售展业困难,利润微薄,难以弥补年金管理系统巨额的投入,甚至难以弥补可变成本,面临生存困境[1]。只有极个别机构因为具有两项资格或者依托集团资源,可以与其他机构联合,提供打包捆绑服务,方便客户并降低成本,因而在市场上占据明显优势,能够立稳脚跟,并起到推动市场发展的作用。

2007年,在第二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选秀”中,约有80家机构报名参加了这次资格的争夺,竞争非常激烈。没有赶上第一次“选秀”班车的金融机构和已经取得一项或二项资格的金融机构,都提交了资格申请,试图取得多种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牌照,以为企业客户提供打包捆绑服务,获得规模经济优势。经过两次资格审批,企业年金受托人资格增加到12个,账户管理人资格增加到18个,托管人资格增加到10个,投资管理人资格增加到21个。

此后,根据市场变化及机构变化,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进行了一些“微调”。 2008年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再保留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资格,将原有企业年金基金业务分别移交给了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受托人资格、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管理人资格不予延续。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管理人资格转移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认定建信养老金管理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投资管理资格。

[1] 参见郑秉文:《论企业年金当前的任务和改革的方向》,载《保险与社会保障》第2辑,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年9月。


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金融与财务管理系 教授 杨长汉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sokankan.com/article/61826.html

setTimeout(function () { fetch('http://www.sosokankan.com/stat/article.html?articleId=' + MIP.getData('articleId')) .then(function () { }) }, 3 *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