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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19-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0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6月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国贸联创投资有限公司、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998.01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1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2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62.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98.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289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19年上半年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84.62万元,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5,795.69万元。扣除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540.3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24,942.6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与建设银行蚌埠车站支行、交通银行蚌埠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蚌埠车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01626508053007322)、交通银行蚌埠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3006010018170415553)。本次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1月21日本公司与贡山县恒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农业银行贡山县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贡山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4152101040020762)。本次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由于向恒远水电增资用于东月各河一二级电站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蚌埠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蚌埠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3006020018880014628)。本次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18年,为了便于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将该募集资金项目专户由安徽省蚌埠市变更至福建省南平市,并拟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2018年4月12日,本公司与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银行南平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南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050167243300000415),本次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84.62万元,即用募集资金支付南平水美城市PPP 项目建设1,084.62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定变更原“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和理财投资收益29,342.77万元及“向恒远水电增资用于东月各河一二级电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投资收益376.72万元及自本次变更通过董事会审议至募集资金最终投资期间,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70.80万元合计29,790.29万元用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水美城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具体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一)》。

二、2017年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配套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91号文《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安徽水利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1,804,276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4元。截至2017年7月25日,公司已向上述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862.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658.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7]4477号《验资报告》。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19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1,745.82万元,其中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1,745.8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400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78,366.51万元。扣除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78,366.51万元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295.0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7,586.5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8月14日,公司与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中国建行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1801021000935558)、中国建行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8860800001127)、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145930)、中国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74018800009710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5月29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徽商银行合肥曙光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180102100095706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泾县安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徽商银行泾县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泾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61060102100007126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29820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29437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8月10日,本公司与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173157),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9月25日,本公司与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30167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12月7日,本公司与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50100100313042),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1、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8,366.5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充分发挥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上半年,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亿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淮北市中湖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该项目实际到位募集资金 51,481.22 万元,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36,000.00 万元,完成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 69.93%,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15,520.48 万元。该项目已获得银行债务融资,可以满足项目建设,不再需要募集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变更用于“泾县生态文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资本金 15,520.48 万元(自本次变更通过董事会审议至募集资金最终投资期间,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和投资收益亦投入该项目,并相应减少公司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二)》。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一)

单位:万元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单位:万元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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