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2019年2月,李某和被害人文某相识,两人逐步发展为情人关系,后李某多次虚构事实,如谎称与其男友分手,需支付分手费;又如在南昌住院做手术,急需用钱等等理由,诈骗文某财物共计3次,诈骗数额九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其多次诈骗,酌情从重处罚。其为赌博而诈骗,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李某近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文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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