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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所属公司曲松科能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所属公司曲松县科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松科能”)拟向建设银行西藏自治区林廓北路支行申请贷款9000万元(其中中国建设银行大同分行占用额度10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期限15年,贷款综合年利率3.25%,包含:(1)贷款年利率2.92%(其中8900万元贷款年利率2.9%、100万元贷款年利率4.9%);(2)贷款内部银团费用年利率0.33%(金额为450万元),按季付息、每半年不等额还本。该融资方案需公司提供本息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曲松县科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宏光;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管理及相关技术研发、推广、转让;新能源及电力设备的销售、安装、调试、维护,电力技术服务及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00%

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曲松科能与建设银行商谈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对象:曲松科能;

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借款到期日结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全资下属公司曲松科能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在担保期内,被担保公司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4. 曲松科能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期初资金余额205.27万元,预计总收入1800万元,折旧费750万元,利润完成700万元,经营现金流200万元。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278844.85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11790.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6.32%。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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