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志华
保健品销售人员郭某让身患多种疾病的王阿姨在一天内服用3000毫升保健品,在连续大量服用三天后,王阿姨因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死亡。记者近日获悉,北京市丰台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2年。(8月27日《北京晚报》)
这起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王阿姨病情比较特殊,销售员推荐服用保健品的方法也很特殊,两者结合在一起,客观上起到了迅速加重王阿姨病情的作用,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但这起案件又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很多保健品销售人员存在过度推销行为。
这起案件无论对老人及其家属,还是保健品推销员,都具有警示作用。老人不能迷信保健品,家属应及时劝阻,而保健品推销员也不能钻到钱眼里,否则“坑老”的同时也可能坑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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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在路边被撞,先报保险还是先报警?没搞清顺序,吃亏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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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80岁时癌症扩散,如今健康活到10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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