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月30日讯(记者杨永明)因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销售高价菜,构成哄抬物价的价格违法行为,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烟台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两家门店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网友晒出的家家悦韭菜价格
1月28日,鲁网以《一扎韭菜卖到120多!烟台家家悦疫情期间销售高价菜被查》为题报道了家家悦门店销售高价菜被查一事,引发读者高度关注与广泛评论。其中,鲁网金融官方头条号《金融参考》推荐量达1446.4万次,阅读量100.4万次,转发和评论均超过5000次。
上述报道显示,有网友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发布信息称,在龙口家家悦超市购买的大白菜、韭菜、洋葱、黄瓜等蔬菜明显高于正常价格,一棵白菜50多元,一扎韭菜120多元,几根黄瓜将近50元等。
1月27日,龙口市市场监管局对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龙口四店、五店进行检查,发现两店销售的大白菜涨价前价格为4.98元/千克,涨价后为9.96元/千克;韭菜涨价前价格为17.98元/千克,涨价后为67.98元/千克;黄圆葱涨价前价格为4.98元/千克,涨价后为9.98元/千克。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通报称:根据执法人员调查检查情况,群众反映的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下属龙口四店、龙口五店、龙口松韵苑店3家单位销售“高价”蔬菜问题情况属实,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中还称,“目前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将于近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场检查
最新消息显示,龙口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了全面调查处理,拟对两店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其中家家悦龙口四店拟罚款50万元;家家悦龙口五店退还多收价款,拟罚款50万元。
鲁网记者获悉,对于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家家悦集团在其官方平台的解释为临时帮忙人员手误造成的。
家家悦通过其官方微信平台《家家悦快讯》回应称,“门店所有商品全部由物流统一配送,总部统一定价,并承诺绝不涨价,保障市场供应稳定。近日网上出现家家悦超市个别商品价格异常图片,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调查监督。经确认,价格异常图片系春节期间个别门店员工值班倒休,临时到店帮忙人员手误所致,门店已经主动联系消费者进行妥善处理。”
但记者在评论中也看到,读者对于家家悦集团的这种“临时帮忙人员手误”的说法并不认可。不少评论称:“好几家店都是店员疏忽打错价?那怎么知道打高不打低!”
资料显示,烟台家家悦隶属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家家悦集团则是一家以超市连锁为主业,以区域一体化物流为支撑,以发展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食品加工产业链为保障,以经营生鲜为特色的全供应链、多业态的综合性零售渠道商。2016年12月,家家悦集团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60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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