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月16日讯(记者 杨奇奇) 1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发布《对深圳市丽色化妆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在国家药监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广东省药品监管局飞行检查中,发现深圳市丽色化妆品有限公司存在实验人员不具备相应检验工作能力等问题;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微生物检测实际操作与企业体系文件要求不符等问题;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内包材消毒不规范等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令深圳市丽色化妆品有限公司限期整改。
深圳市丽色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主要经营洗发护发,护肤类化妆品销售及生产,洗涤用品、化妆原料、护发原料的产销。
据了解,深圳市丽色化妆品有限公司曾因化妆品违法行为和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被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据天眼查资料显示,2018年8月23日,深圳市丽色化妆品有限公司因化妆品违法行为被龙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8978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8978元。2019年9月9日,该企业又因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罚款714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714元。
此外,2018年9月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3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中显示,该企业生产的丽纯防晒霜SPF20+丽纯修护精华不合格,原因是产品批件已过期,批件无配方信息;同时未检出标签标识的防晒剂: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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