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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 解放】档案图片专题之四:土地改革 农民翻身

解放战争时期是黑龙江历史上辉煌的一页。作为全国解放较早的地区,黑龙江以其独特的地缘优势、政治优势和经济优势,成为全国解放战争可靠的战略大后方。在创建巩固的东北根据地、支援全国解放的过程中,黑龙江人民全力开展了剿匪、土改、建党建政、参军支前、恢复和发展各项事业等工作,不仅为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证,而且还积累了丰富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工作的成功经验,同时在城市接收、改造、生产、发展、管理诸方面为其他解放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为新中国的诞生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黑龙江省档案馆推出《解放 解放》系列档案图片专题,以此庆祝新中国70华诞。

土地改革

农民翻身

土地改革运动是黑龙江历史上辉煌的一页。为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彻底改变封建的土地关系,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随后,黑龙江各地在分配敌伪土地的基础上,普遍开展清算分配地主土地的运动。至1948年3月,黑龙江境内土地改革基本结束。广大农民从此彻底摆脱了地主的剥削和压迫,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五四指示”,决定把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进一步变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土地政策,实现“耕者有其田”

图为“五四指示”

1946年5月27日,嫩江省政府发布处理敌伪汉奸土地办法布告

1946年7月7日,中共中央东北局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委员、东北局副书记陈云起草的《东北的形势和任务》,简称“七七决议”。决议要求为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要从解决土地问题入手,下乡发动群众,实行土地改革

1946年,哈尔滨市召开反奸除霸、控诉匪特恶霸大会

1946年,牡丹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颁发土地执照的布告

土改工作队下乡

土改工作人员深入群众了解情况

赴富锦工作的东北工作团女干部合影

东宁县召开斗争地主大会,贫苦农民控诉地主罪行

拜泉县农工会告农民书

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图为《中国土地法大纲》

1947年12月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制定《东北解放区实行土地法大纲补充办法》与《中国土地法大纲》一并颁布实行。平分土地运动广泛兴起,土地改革进入最后阶段

针对土地改革中出现的“左”的偏差,中共合江省委书记张闻天起草了《关于在平分土地运动中保护城市工商业的指示》

中共合江省委书记张平之(张闻天)为合江土改工作的题词

1947年,农民在土地改革中分得胜利果实

1948年,黑龙江省农民量地分地插地标

1948年,时任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的林枫深入基层纠正土改偏差,到绥化农村与农民交谈

1948年3月30日,兴山市(今鹤岗市)政府分配给农民的土地执照

翻身农民发地照典礼大会

哈尔滨市顾乡区靠山屯翻身农民给毛主席写信

东北书店牡丹江分店印行的《地主发家史》

中共黑龙江省委编印的党内刊物

中共松江省委宣传部编印的《松江通讯》

暴风骤雨

《暴风骤雨》是现代作家周立波1948年完成的长篇小说。以解放战争时期东北地区尚志县元宝屯土改运动为素材创作,生动地描写了广大农民在党的领导下,与封建地主阶级及反革命武装进行尖锐复杂斗争的场景。

周立波

《暴风骤雨》

黑龙江省档案馆 宣传教育文化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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