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社会、人口是皇朝的两大“财富”之ー(另一大财富是田土)。在《古文尚书・五子之歌》中就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孟子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一般来说,经济越繁荣,滋生的人口就越众多。因为人口越众多,说明当时的社会财富已经积聚到能“养活”这么多人的程度。明初,明太祖的理想是户户都有田土(当时的条件也允许,因为经过长期战乱,一些经战乱的地区人口锐减,无主抛荒的田土多得很),户户都能为朝廷缴纳田赋、出劳役。朝廷缺的是人而不是地。因此,明太祖建立明朝后,首先将生聚人口作为安养生息的头等大事。
他鼓励生有和早婚,规定“凡庶人娶妇,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明史・礼志》)。
并释放和限制奴,规定民间不得蓄奴,功臣勋成和官宦之家拥奴的数量需有限度,禁止人口买卖,限制出家为僧,等等。而大规模的政策性移民也起到了合理调配人口、平衡人口分布、缩小地区人口差异的作用,大大地解决了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为了限制人口流动,早在明朝建立之前,朱元璋就曾实行“给民户由”制度,每打下一个城池,就令军队注意收集当地的户口版籍,以原报抄籍为定。
明朝建立后,洪武三年(1370),明太祖下令在全国范围内调査户口,正式推行户帖制度:“太祖籍天下户口置户帖、户籍,具书名、岁、居地。籍上户部,帖给之民。有司岁计其登耗以闻。及郊祀,中书省以户籍陈坛下,荐之天,祭毕而藏之。”(《明史・食货志》)
朱元璋像
黄册和鱼鱗图册
洪武十四年(1381),明太祖在全国建立了黄册制度。"洪武十四年诏天下编赋役黄册,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甲之事。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凡十年一周,日排年。在城日坊,近域曰厢,乡都曰里。里编为册,册首总为一图。鳏寡孤独不任役者,附十甲后为畸零。僧道给度牒,有田者编册如民科,无田者亦为畸零。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册,以丁粮增减而升降之。册凡四上户部,其三则布政司、府、县各存一焉。上户部者,册面黄纸,故谓之黄册。年终进呈,送后湖东西二库庋藏之。岁命户科给事中一人、御史二人、户部主事四人厘校讹舛。"(《明史・食货志》)黄册是在户帖的基础上编造的,是户帖的继承与发展。与现代的户口簿不同的是,除了丁口外,户帖和黄册一般都标有房屋、地产等情况。
与黄册相配套的是鱼鳞图册,后者分为分图和总图两部分:分图以里为单位,将相邻的田土按顺序编号绘图,并将各号田土的名称、类别、面积、四至以及地主的籍贯、姓名填入;总图以乡为单位,把一乡之内的分图合并成大图,置于分图之前。"鱼鳟册为经,黄册为纬",两者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考核,是明代征役的根据,同时也不失户籍制度的属性。
《明史・食货志》云:"役法定于洪武元年。田一顷出丁夫ー人,不及顷者以他田足之,名日均工夫。寻编应天十八府州,江西九江、饶州、南康三府均工夫图册。每岁农隙赴京,供役三十日遣归。田多丁少者,以佃人充夫,而田主出米一石资其用。非佃人而计亩出夫者,亩资米二升五合。"从资料取得的先后来说,是先有地籍,再归户为黄册。黄册以鱼鳞图册为基础,是根据土地的情况,把户口分成三等,每一等内又分三小等,田多者为上等,差役也重;田少者为下等差役也轻。同时实行抑制豪强的举措,以利于贫民的休养生息当然,这都是明初的情况,是出身卑微的明太祖心目中的理想状态。
定都阁
明初,对户口的管理比较严格,基本上做到了"夜无群饮,村无宵行"。当时颁布的《大诰》要求邻里之间必须"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人丁不能擅自离开里甲,若有外出,必须让本甲之人互相知晓。如工匠、商人外出务工、经商,无论是远近、水陆,都需要开具路引,随身携带。据说洪武五年(1372)有人因祖母急病要外出求医,走时匆忙忘带路引,结果被巡检司查获,拟送法司论罪。
此事虽因明太祖的宽矜而免于论罪,但也说明当时对户口的管理是何等严格。《明律・户役》还规定:不附籍而脱户者以及漏口者都要给予杖责,知情不报者也有罪。逃离本地者,官府要移文追捕。经过明初二三十年的"生聚",全国人口有了显著的增加。据梁方仲估计,洪武二十六年(1393),全国共有人口约1000万户,6000万人,恢复了元盛期(以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为参照)的水平。
逃户与存户
洪武之后,由于明成祖发动"靖难之役"、迁都北京、大修运河、出兵安南、派郑和下西洋以及明英宗三征麓川等原因,兵连祸结,天下骚动,在明朝历史上形成了第二次人口流动高潮(第一次高潮是明初的政策性移民,下一篇将要述及)。"土木之变"后,朝政日非,国力衰退,社会动荡不安。诸王、外戚、太监、官吏等为了保证自己的享受,纷纷占夺田土,甚至连富有四海的皇帝也与"贫民较利",广置"皇庄",无偿掠夺农民的土地。至迟在景泰年间,朝廷开始在原定赋役之外随意"加派",致使大批农民破产逃亡。
而明中期以后人口的自然增长本身也容易失去人口与土地的平衡,造成人多地少的局面,促使多余的人口冲破官府的禁令而远走他乡,或做工经商,或"投献"于豪门,或入山为"寇",或遁入寺观,或成为没有明确目的地而到处就食的流民,出现了新一轮的大规模人口流动,以致官方无法准确地统计明中期以后的实际人口数(根据官方统计,明中后期的人口长期保持在6000余万人以下,反而不如洪、水时期,而实际上到了万历时期可能已经达到1.2亿。
官府无法掌握实际丁口状况的直接后果是无役可征(后来通过丁役折银解决了一些问题)。更严重的是,由于徭役是按黄册推派的,只要有黄册在就有丁徭在。如果逃丁追不回来,额缺数就要由同里的存户推缺。存户不仅要摊当逃缺之役,而且还赔摊缺额税粮。这就使存户苦不堪言,只好也举家出逃。以至出现了"一甲只存一二丁,一里只存三五户",甚至"全里全甲通无人户"(隆庆《海州志・户赋》)的状况。
但实际上,这些名义上只存在少量人户或"通无人户"的地方,未必真的没有人住,很可能聚集着大量户籍不在本地的外籍人口。人们正是采用甲地的人流向乙地,乙地的人流向丙地,而丙地的人又流向甲地的方法逃避徭役。这恐怕是当初设计严格的户籍制度和里甲制度以限制人口流动这一"意美法良"制度的明太祖做梦都想不到的。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sokankan.com/article/1097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