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用刑失理,其危必速, 亦有水火者, 所以活人, 亦所以杀人, 存乎能用之与不能用。——葛洪《抱朴子·用刑》
各种刑罚自古有之,但是让现在的人无法想象的就是对古代刑罚残忍,并且在过去封建王朝,为了进一步彰显权利,在各种刑罚上面更是十分的严苛,在中国历史上可考证有记录的典籍都有汉桓宽《盐铁论、诏圣》、《史记、殷本纪》等数十本,对各种刑罚都有十分具体的描述,可以说是如今生活在和平年代,法制年代的我们很难想象有多么的残酷,毕竟现在的人一般犯错之后就是牢狱之灾,干点力所能及的工作,实在十恶不赦才是死刑,几乎很难有酷刑折磨了,毕竟酷刑折磨本身也犯法了,而今却广东水下发现大量女性遗骸,考古队潜水调查后,揭开历史上酷刑。
大多数人对古代酷刑其实还主要停留在影视剧中“五马分尸”“斩刑”等刑罚之中,这些往往都是对有着一定罪名的人员的一种刑罚,人们能够想起来最为残酷的想来就应该是商纣王时期的刑罚了,毕竟曾经的妲己让无人的人又爱又恨,而且在很多影视剧中也上演了她的残忍,可以说人们能够认识到的酷刑鼻祖了。
在古代比较有代表性的,如雍正帝杀俞鸿图用的腰斩,据说在腰斩之后俞鸿图还写了好几个惨字,对比这种刑罚被人们熟知的斩首反而成为了更人道的刑罚了,而与此酷刑可相比的就是车裂了,而历史上的商鞅就是受的这样的刑罚,可说古代的刑罚只有更残忍没有最残忍,每一种对我们现在的人来说都是一种视听的挑战,更不要说施行了,但是这些刑罚中几乎受刑的都是男子,因此给很多的人的印象中,古代女子虽然没有地位,但是她们却也不会承受这些刑罚的错觉,因为她们虽然很难出现在这些酷刑之中,但是她们一直生存在堪比这样酷刑的道德约束之中,古人对女子的礼教约束之中,可以说是刑罚中延伸的道德刑罚,残害了无数的女子,她们的生命凋零在古代对女子的“三从四德”的礼教约束中。
虽然很多的史书记载于影视剧中都会体现出,古代对女子的严苛的要求与束缚,但是不管是多么残酷的事情,总归是“纸上得来终觉浅”,让人很难真正的去重视起来,加上也很少有影视剧对针对这些问题做深化展现,也导致人们只是知道过去女子的地位低下,但是很难想象她们只要有一点点不符合统治者对女子的道德要求就会因此失去生命。
比如离婚改嫁,对现在的人来说已经是十分常见而且很能接受的事情,但是在古代对女子更是要求从一而终,如果中途改嫁什么的,不仅会受到鄙视,而且很多会被施行“浸猪笼”这样的刑罚,而且更为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如果男女双方有情,但是不被承认的时候就是不会被人们所接受,那么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就是不合法的,依旧是要被“浸猪笼”,但是这种刑罚只针对女子,而男子顶多是受一些责罚,而女子却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可以说是十分的不公了。
而就是这样一直只是存在在纸上的刑罚,却被一位潜水爱好者揭露在了现实中,在2012年,这位潜水爱好者来到了广东梅县,这里由于地理环境十分的特殊,形成了中国第一个被发现的陆地水下全淹溶洞,很多人对溶洞都是不陌生的,毕竟在历史的奇观中很多溶洞都在陆续的被发现,人们也对溶洞的景观十分的赞叹,但是大部分的溶洞都是陆地的,普通人都是可以进入观看的,虽然溶洞中时长也会有水的存在,但是丝毫不影响观看,反而是别有一份趣味,但是在这里却是全部被水淹没的溶洞,因此普通人是无法进入观看,也很难发现。
因此这里也成为了潜水爱好者的十分喜欢的地点,一方面可以进行潜水探索,一方面也是可以欣赏水下溶洞的美景,而也就是这样情况下,一位潜水爱好者在一次探索中发现了十多具已经化为白骨的尸体,而且这些尸体还能依稀的辨别是有铁链捆绑,当时看到这一幕也是十分的骇人了,因此潜水爱好者在发现之后,立即报警了,随后在对骸骨的打捞之后,经过专家的研究考证,这些尸骨已经具有很长的历史了。
于是他们开始考证当地历史,发现这个地方在古代曾经是处置村民的地方,也就是说这里是曾经历史上的女子们被处决的地方,而在这里的女子骸骨应该是属于清朝末期,她们的主要犯的一些规则就是一些偷鸡摸狗,或者出轨被发现这样的事,这些女子在被抓之后不会被送往官府,往往都是由村中自己解决,直接由当地人进行审判,审判之后就会用铁链捆住再放到竹笼里,而这里的潭在当时对于村民来说深不见底又十分的冰凌刺骨,也成了他们认为的最佳场地,而这些女子就这样被扔进去,随后死去,这在当地叫做“浸绿窟”。
如果说古代的刑罚那是统治者对百姓权威的压迫,那么这些女子就是封建礼教对她们的剥削,前者更多是权利的的争夺,那是有着你来我往的博弈,但是这些女子们却是完全没有任何的自助,因为她们的人生不需要他们有自己的意识,只需要“相夫教子”,甚至在古代还有很多女子,即便已经是封建礼教中非常好的执行者,也是难逃厄运的,比如有一些女子容貌艳丽,虽然她自身德行端正,但如果有男子指证她,有时候都不需要过的证据,这些女子就会被打上耻辱的标签。
可以说同样的事情,被冠上了不同的性别之后,她们的待遇就会天差地别,如果是偷盗这样的罪行,男子就是会公开审理,最终受一些牢狱,但是女子被发现了,她们往往得不到什么审理或者公开,因为过去的礼教中女子犯错那对家庭来说是非常严重的,随时就会上升到整个家族的高度,因此她们的生命是完全得不到尊重,就会在一丁点的苗头中,被村庄自行消化美名其曰“家丑不可外扬”,可以说是古代对私行的最高体现了,这些都不需要统治者或者上位者来判定,只需要内部稍微有点权威的人就可以对女子的命运进行审判,而往往等待她们的都是绝望。
结论 过去不可追,未来还可期
在封建时期女子的悲惨命运,是我们无法改变的,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不仅是在刑罚上对过去酷刑的批判与遗弃,更是对犯错的人有了更高的人权体现,毕竟死亡也是需要一种方式,生命是需要尊重,而随着法制治国,同时也让无数的女子从过去的礼教中解放出来,可以自由的恋爱,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如果真的犯错了,她们也拥有同样的权利,而不是过去对他们私下的处置,而不是用这样残忍的方式,去扼杀她们所有的天性,让她们的一生凋零在冰冷的寒潭之中。
参考资料:《抱朴子·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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