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娱乐圈最������爆的新闻莫过于王千源的6000万片酬了,一经爆料:在网上引起了一顿热议的旋风
“天价片酬”早就不是一个什么新鲜话题了。几年前,一些流量明星的天价片酬,一度促使了限薪令的诞生。当年王菲拍《幻乐之城》后退回9000万;赵薇,舒淇录完《中餐厅》也将超额的4000多万退回。就在所有人认为“片酬问题”有所好转之际,昔日实力派同时也是东京国际电影节影帝,王千源经纪人的聊天记录被曝光:这个政策就是龙卷风啊!
从聊天记录中来看,双方的看法并没有谈妥,王千源经纪人还表示出,要是不给之前说好的6180万的片酬,王千源将马上停止做工休息。
实际上片酬也是演员这一行业的薪水,它跟普通劳动人民付出劳动得到回报的性质一样,也是一个人的劳动所得。当一个人能力越强的时候所获得金钱上的回报也就越多,知名度越高演技越好的演员片酬越高。数千万的高额利益就算是明星也会动心,人的贪欲是无限的,一旦起了贪念连自己都控制不了,人的贪欲本性是不分明星和正常人的。
6月25日,导演陈嘉上在社交平台发文谈及演员高片酬一事,他表示:“演员的片酬要是开高了,投资方有权不用。演员当红日子长得有几人?值不值得都各自计算。有很多好的演员片酬不高又何尝得到机会了?说不定叫个高价只是推却的方式。双方谈判的过程拿出来公开,那日后谁敢跟你合作?”
单凭片酬高低一刀切的政策,小编觉得就误伤了真正有演技的艺人。像王千源这种,二十几年的演技磨练,不红的这段时期被一些水货大赚特赚的时候,等到王千源好不容易熬到了收获的季节,限薪令来了,可那些没有演技的流量明星都已经赚得盆满钵满无所谓了,小编觉得应该从职业水平上着手,要建立行业规范,那些台词都不背,靠抠图替身的,直接取消其从业资格,留下来的具备能力的,那就看观众捧不捧了。
如果按法律规定,这是限薪令之前的合同,当时的大环境,包括制作费、导演费、演员片酬和限薪令之后都是不同的。当时的投资环境、发行环境也不一样。但不巧的就是这个作品的出品时间制作时间正好横跨在限薪令前后,出品方拿着之前的投资,做着后期缩水的发行,是个正常公司都会吃不消,扛不住只能挑一个最大预算的下手挽回损失,演员经纪团队觉得合同法律都生效,凭什么自己吃亏,两不妥协,就造成了现在的局面,不过这个时候,法律层面的输赢,和之后口碑上的高下,也应该是演员团队该考虑的问题,来日方长,吃一次亏保全的也许会更多。
综上所述,投资方也是无可奈何,不给你降薪,剧排出来怕被毙掉,而演员拍拍屁股走人,其他人全部喝西北风。而且说实话,我们演员的片酬也是太高了,因为演员片酬太高,没有多的资金用来后期制作,直接影响到了影视剧的质量,对行业造成了很不良的影响,也给社会带去了很不好的风气。
其实小编认为:无论是编剧、导演、出品方、投资方还是演员,一切都要以自己的职业素养为基础,认真打磨剧本用心演戏,得到更多观众的喜爱才是最值得的,这样不仅收视率能得到保证而且口碑也会上来,为以后的道路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就像圈内的收视口碑典范:正午阳光出品,必属精品!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
(图片来源于网络)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sokankan.com/article/94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