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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国统一维权平台

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是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条例》将营商环境界定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等。

三是优化市场环境。《条例》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保障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作了规定。

四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条例》对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精简行政许可和优化审批服务、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减证便民、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建立政企沟通机制等作了规定。

五是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条例》对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行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监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作了规定。

六是加强法治保障。《条例》对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调整实施,制定法规政策听取市场主体意见,为市场主体设置政策适应调整期,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作了规定。

解读

国家层面首次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营商环境优化再“加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布,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中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

这也是国家层面首次出台此类行政条例。

增加规范政府行为等内容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告诉南都,除了以往受到关注的“放管服”内容,《条例》还纳入规范政府行为和保护市场主体、企业经营人员等内容。

他认为,《条例》在规范政府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性与透明性的同时,也给企业送上了“定心丸”。

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企业最关心的,是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的环境”,在白明看来,法律法规能否为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性保驾护航,很受企业关注。这些内容在此次《条例》中有所体现。

南都记者关注到,《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放宽市场准入。

依法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

白明告诉南都,目前个别地方还存在“吃拿卡要”、亲疏之分、乱收费等行为,缺乏平等的竞争环境。《条例》的出台,将有效遏制这种行为。?

南都记者关注到,对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条例》也做出明确的规范和约束。

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服务款项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对市场公平竞争、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做出特别规定。“中小企业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比较弱”,白明谈到,在各类市场主体中,大企业往往有一定条件反映自身诉求,而小企业不具备这样的能力,要考虑如何保护中小企业的权益。

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对于近年来火热的“新兴产业”,《条例》规定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白明表示,新型产业所带来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很多过去没有见过,用过去的尺子衡量未必能够适应”。

他认为,对于新型产业可以采用较为宽容的做法,及时反应、总结经验,“若是处于动辄得咎的恐惧中,很多企业就不敢创新,不敢向前闯了”。

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南都记者关注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和维权援助等机制也被写入《条例》中。

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执行副院长何炼红曾撰文指出,中国迫切需要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显著提升违法成本、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的重要手段。?

采写:南都记者 卜羽勤 见习记者 宋承翰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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