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死刑犯在行刑前都会受到特别的一些关怀,特别是一些穷凶极恶影响比较大的死刑犯,出于人道精神,有时这些死刑犯还能提出要求自己的最后一餐想吃点什么,一般来说都会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
接下来让我们就来看看,世界各地那些犯下骇人听闻罪行的杀人魔头,在知道自己即将被处死之后什么怎么安排自己的最后一餐的?或许这也能揭示他们内心深处不为人知的一面。
一、美国连女环杀手艾琳·乌尔诺斯
90年代震惊美国的连环杀手艾琳·乌尔诺斯(她的真实经历被改编成电影《女魔头》,其本人在2002年被执行注射死刑。在临行前,她只是要了一杯咖啡。
艾琳·乌尔诺斯共夺去了7名男性的生命。而且是用手枪——这是女性杀手并不常见的作案手法。所以她也算得上女性连环杀手中的“佼佼者”
至于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曾如此解释自己的动机:“我热爱听他们大喊‘她疯了’……我憎恨人类,还会继续杀人的。”应该说,正是由于她少年时的不幸经历,才导致她选择这种比较极端的方式来宣泄自己的仇恨!
她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妈妈15岁就嫁给她的爸爸,但是仅仅两年后就离婚了;后来爸爸因涉嫌强奸一名7岁女孩而坐牢。4岁那年,她妈妈离家出走,她被祖父母收养;14岁时遭祖父的一个朋友强暴而怀孕,并生下一个小孩。一年后,祖母病逝,她却被自己祖父赶出家门,从此无家可归,不得不从事性服务业来养活自己。也许,从这时开始,他对身边的男性产生了反感和刻苦的仇恨,从而开始自己的报复。
二、美国俄克拉荷马城爆炸事件顽凶蒂莫西·麦克维
911事件发生之前,美国最大的恐怖事件是俄克拉荷马城爆炸事件,而事件的主谋之一蒂莫西·麦克维,他在2001年被处决,在被执行死刑前,他吃了两品脱巧克力冰淇淋。注:1品脱(英制,pt) = 0.56826125升(L)
蒂莫西·麦克维曾因一手制造了举世闻名的俄克拉荷马爆炸案而臭名远扬,在那次震惊美国的大爆炸中,他将一辆满载炸药的车开进了俄克拉荷马市政府一幢叫阿夫尔莱德·默拉·巴尔迪的日间看护中心引爆,共造成168人死亡、五百多人受伤。死亡人数中有9名是儿童, 被注射死刑前,甚至连麦克维本人提起这宗惨案时也承认“这是一场人间悲剧”。
三、美国“杀人小丑”约翰·韦恩·加西
有着“杀人小丑”称号的美国连环杀手、强奸犯约翰·韦恩·加西,在被处决之前,他吃的最后一餐是:炸鸡,炸虾,炸薯条和新鲜草莓。看起来他的食欲似乎并没有受影响,而且比较喜欢吃油炸食品。
在1972年和1978年之间,约翰·盖西对至少33名年龄由14岁至21岁的男孩及年轻男性进行了性侵犯和谋杀(你没看错,是男性)。 盖西先后将26名受害者埋在他家的供电管道里面,3名埋在他房产的其它地方,并将最后4名已知的受害者的遗体抛尸在在附近的河里。他被指控33次谋杀,并由于其中的12次谋杀被判死刑,于1994年5月10日被处决。
盖西后来由于在筹款活动、游行和儿童政党等慈善活动中扮演小丑,而他亦在这些活动中,装扮成一个他自己设计的形象「小丑坡格」,而让大众给予其著名外号——「杀手小丑」。
四、德国“吸血鬼”彼得·库尔登
被称为“杜塞尔多夫的吸血鬼”的德国连环杀手彼得·库尔登,临刑前的最后一餐,是一瓶白葡萄酒加披萨和炸土豆。不得不说他的最后一餐还是比较特别,因为很多监狱都是不允许喝酒的。
彼得·库尔登被视为是虐待狂的开山鼻祖。他出生于1883年,生长于科隆,一生并未远离他生长的区域,给莱茵地区的居民们带来了无法抹去的噩梦。据称,从14岁开始,还处于青少年期的他就实施了他的第一次(现承认)犯罪,那时他们已经举家搬到了杜塞尔多夫,1897年他在森林中残忍杀害了一名少女,随后轻松地带着从工作中贪污的钱和一名妓女去莱茵河度假风流。从1913年至1930年间,他共犯下谋杀9件、谋杀未遂7件,而且受害者都是妇女和儿童,可以说相当残忍。1931年7月2日他终于被判处死刑,在科隆遭到斩首。当地人终于不再提心吊胆。
五、变态杀人狂弗里茨·哈尔曼
德国汉诺威的连环杀手弗里茨·哈尔曼,从1918到1924期间猥亵、谋杀、肢解了至少24/27名10至22岁的年轻男性。警方确认了24/27起谋杀,但其本人供认了30至50(另有一说50至70)名受害者 。“汉诺威屠夫”的称号来源于他弃尸于莱茵河之前会先将尸体肢解,“吸血鬼”和“狼人”称号则来自他的惯用谋杀手段——撕咬受害者的嗓子(可以说是相当重口味了)
弗里茨·哈尔曼从1918年到1924年用咬断颈动脉的方法,先后惨无人道地杀害了24名青少年,并将他们的尸体肢解、剁碎后投入莱茵河中,但他拒不承认犯有食人肉之罪行的指控。法院委托恩斯特·舒尔策博士对哈尔曼的行为责任能力提出一份精神状况鉴定书。1924年8月,舒尔策博士在哥廷根一家精神病院进行了长达6个星期的调查,终于揭开了这一臭名昭著的“狼人”的真面目。原来,这个哈尔曼在1918年后还曾当过警察,直至案发前,已有过判刑15年的前科。他之所以杀青少年,既非有阴险意图,也非寻衅胡为,而是由于长期性障碍,陶醉于同性恋时的发泄行为。受害者的挣扎和抽搐据说可以让他获得快感。
1924年12月,弗里茨·哈尔曼被判处死刑。在被执行死刑前,他说:“我忏悔,但我不畏惧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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