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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名为介绍对象,实为诈骗钱财!

小花和小华(化名,男)系同事,二人同在一家餐馆上班。一日,单身的小华向小花表示能不能帮自己介绍一个女朋友,手头拮据的小花顿时有了一个“奇思妙想”。她欣然答应小华可以将自己的漂亮闺蜜小琳介绍给小华。

实际上,小花先是去网上精心下载漂亮女生的图片作为闺蜜小琳的生活照,随后小花以自己的微信小号作为小琳的名片推给小华,小华就用微信添加小花的微信小号。

随后小花使用该微信小号以小琳身份和小华在微信上聊天,由于微信上的小琳肤白貌美并且善解人意,二人不久就建立恋爱关系。

2019年9月26日至11月15日,小花用小琳身份编造看病需要用钱、向小华借钱、要求小华将工资寄存小琳、给他人过生日、帮小琳还车贷等理由,总计骗取小华人民币13488.88元。

近日,22岁的小花(化名,女)因为帮别人介绍对象诈骗钱财被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来源:马尾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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