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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籍华裔女子返京,拒绝隔离不戴口罩跑步,求中国庇护还作威作福

今天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一名澳籍华人女子返京后,不但不自行隔离,反而还不戴口罩外出跑步。社区防疫人员劝说她留在家中隔离,她大喊:”救命啊,骚扰“。


该女子说,回国是她的权利,让她居家隔离是在为难她。

随后防疫人员报警,民警到了现场霸气警告她:“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到了中国就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

本来就是看着中国疫情平息了,才来中国避难,现在还不尊重防疫人员和民警的工作,不遵守北京防疫措施规定。更何况她除了顶着一张中国人的脸之外,已经不是中国人了,国籍都是澳大利亚的。

气愤的网友纷纷留言,应该将该名女子驱逐出境或者遣返,中国不应该给这样的人提供庇护。

那么中国是否可以将她驱逐出境呢?该女子的行为又该如何进行惩罚?

先来看看其他国家,对待这种不遵守隔离规定的人,会采取什么样的处置方式。

俄罗斯,2月28日,因为未遵守俄罗斯的隔离规定,88名中国公民将被莫斯科驱逐出境。其中就有从香港出发的旅游团,在到达莫斯科后,拒绝一审留在宾馆内隔离的建议,还包车前往莫斯科马戏团看马戏,被举报后驱逐出境。


新西兰,3月16日,新西兰总理杰辛达·阿德恩(Jacinda Ardern)表示,抵达新西兰后未能自我隔离的外国游客可能会被驱逐出境。


新加坡,居家检疫隔离期间擅自离开居住地的人员,将依据传染病法追究责任,违规者将被处以最高1万新元(约5万人民币)罚款,或最多6个月监禁,或两者皆罚,违规外国人将解除劳动合同并驱逐出境。


即便是在该女子的国家澳大利亚,违反自我隔离的规定,都将面临最高50000澳元或12个月的牢狱之灾。

那么中国呢?

中国目前已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各地区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通告。

通知里虽然并无关于非中国国籍的人,违反隔离规定如何进行处理的特殊规定。但是如果外国人违反相关规定,同样面临刑事处罚,并有可能被法院判处驱逐出境。

上海首例隐瞒行程后确诊,导致55人被隔离的男子,就被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



如果该澳籍华裔女子身上携带病毒,将很有可能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量刑。

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将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将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个人觉得应该参照其他国家,对于不遵守隔离规定的非中国国籍人员予以严惩并驱逐出境。疫情当前,还不尊重国家防疫隔离规定的人,我们国家就不应该给他们提供任何庇护。

《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出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中国目前的对于违反隔离规定的惩治措施存在三点不足:

1、惩罚力度太轻;

2、惩罚措施不明确;

3、惩罚来的太晚;


现在全球疫情严重,防疫重点已经由管控国内疫情转变为严查国外输入性病例。

而中国现有的惩罚措施并不足以给违规的外来人员造成威慑,反而让防疫人员和执法者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缩手缩脚,备受委屈。因为对待不讲理的人,跟他讲道理无异于对牛弹琴,但是我们的执法者却只能讲道理。



中国欢迎华人回国避难,但并不欢迎”搅屎棍“回来,将14亿中国人的努力毁于一旦。

如果因为自己是外国人,或者是国外回来的华人,就觉得在中国应该享有特权,还是趁早从哪来回哪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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