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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匠、屠户、杀人犯以及憋屈的皇帝

读书不找法律点,阅尽名著也惘然

学习法律累翻天,名著说法乐无边

正所谓:读名著可明理,学法律能医愚,那么如何才能把读名著和学习法律知识这两者完美结合起来呢?

关注法报君,

让你在欣赏名著的同时

揽尽其中的法律知识。

普法,我们是认真的!

作为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百年的历史故事,勾画出了一幅气势磅礴的三国兴亡史画卷。曹操、刘备、孙权、关羽、张飞、诸葛亮、赵云、周瑜……书中的哪个人物是你的最爱?

比如小编,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因为诸葛亮既可远程消耗、又可贴身收割,是中路最强势的法师之一(不好意思,走错片场了)……

不过,

你可曾注意到,

三国演义其实也是一部

形象生动的乱世法律教科书:

第一回

宴桃园豪杰三结义

斩黄巾英雄首立功

东汉中期以后,皇帝一个比一个“年轻”,比如最小的孝殇皇帝,即位时刚过百天,当了220天皇帝之后就驾崩了,年仅一岁……在这种皇权操于幼童之手的背景下,外戚(皇帝的姥爷、舅舅们)和内宦(太监们)斗得热火朝天,朝政自然是一片黑暗。

到了末年,“十常侍”朋比为奸,天下人心思乱,盗贼蜂起,老百姓眼看就活不下去了。张角、张宝、张梁三兄弟利用神神鬼鬼的说法鼓动了一大批人揭竿而起,准备搞点大事情。

时势造英雄,当时的涿县,今天的河北保定涿州,编草鞋的刘备、杀猪的张飞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关羽在人群中互相多看了对方一眼,顿时感觉心心相印、息息相通、沾沾自喜,决定去张屠户家里拜个把子,也想搞点大事情。

拜把子为啥要去张飞家里呢?因为猪肉涨价了,张飞挣钱了,家里刚投资了一座桃园。鞋贩子刘备则由于“AJ”的价格一直跳水,赔得一贫如洗。而关羽……

1、关羽竟然是个逃犯?

刘、关、张三兄弟初次见面时,关羽自我介绍说:“吾姓关名羽,字长生,后改云长,河东解良人也。因本处势豪倚势凌人,被吾杀了,逃难江湖,五六年矣。今闻此处招军破贼,特来应募。”

说法:

虽然子曾经曰过:英雄不问出处,但是关羽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应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情节较轻,也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刘备、张飞算包庇窝藏吗?

听说关羽犯了杀人罪,刘备与张飞不但没有报官,反而兴奋地同关羽结为异性兄弟,在张飞家的桃园里焚香跪拜:“念刘备、关羽、张飞,虽然异姓,既结为兄弟,则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说法:

既然关羽都是逃犯了,那么大哥和三弟不但不报警,还拉着关羽一起创业的行为可能就要涉及到【窝藏、包庇罪】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双股剑、青龙偃月刀、丈八蛇矛都是怎么来的?

三兄弟准备去干一番大事业,但是三个人既没有兵器又没有马匹,三个人估计也不会咏春拳之类的武功,毕竟当时距离叶问出生还有一千多年(不好意思,又跑错片场了)……

就在此时,马贩子张世平和苏双(这两个名字陌生了吧)听说了三兄弟讨贼安民的志向,便赠送了他们良马五十匹、金银五百两、镔铁一千斤,刘备便找人给他们兄弟三个各自打造了武器和盔甲。

说法:

三兄弟的流量上来了,粉丝应援也就跟着来了。所以这里我们要讲的就是民法上的【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4、三兄弟讨伐的“黄巾军”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

作为成就刘、关、张的第一块背景板,“黄巾军”起兵的口号是:“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而首领三人的称号则分别是“天公将军”“地公将军”“人公将军”,平时还经常做一些画符念咒的事情……

说法:

这妥妥的就是邪教啊!而我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类似张角三兄弟这种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最高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回

张翼德怒鞭督邮

何国舅谋诛宦竖

上回说到,刘、关、张三兄弟讨伐“黄巾军”立下赫赫战功,刘备被封为定州中山府安喜县尉,大概类似于现在的县公安局局长。官虽然不大,但好歹也进入公务员的编制了……

局长上任不到四个月,碰上督邮来县里视察。这个督邮官职虽然不高,但权力很大,“凡传达教令,督察属吏,案验刑狱,检核非法等,无所不管”,在今天相当于纪委、检察院、政府办等诸多职权于一身的地位。

1、刘备不懂“意思意思”,督邮借故“不好意思”

我们的玄德公见了上级,刚做完自我介绍,就遭到怒斥:“汝诈称皇亲,虚报功绩!目今朝廷降诏,正要沙汰这等滥官污吏!”回到办公室的刘备问县吏这是啥意思,吏曰:“督邮作威,无非要贿赂耳。”

说法:

既然都尉索贿了,我们就讲讲刑法上的【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的行为,最高可处死刑,而且对于索贿的行为是要从重处罚的。

2、张飞鞭打督邮,刘备饭碗要丢

正在喝闷酒的张飞听说自家大哥被人阴了,顿时勃然大怒、睁圆环眼、咬碎钢牙、滚鞍下马冲进政府招待所,把督邮揪出来绑在门口的马桩上,抄起柳条就是一顿毒打,一连打断了十几根柳条。

原来古人“折柳”不一定是表达“惜别怀远”的意思,也可能是要打人……

说法:

不管怎么说,打人总是不对的,在公共场合把人捆起来打更是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是为法律所禁止的。如果张飞把督邮打伤了,则有可能触犯我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把督邮打死了,最高可能判处死刑。

3.挂印算是辞职还是跑路?

打了上司不是小事,本身就有案底的关羽建议干脆杀了督邮一了百了,然而刘备还是比较仁慈的,批评教育了督邮一顿之后,把官印挂在督邮的脖子上就跑路了。

说法:

“挂印”的事儿在我国古代并不少见,基本上相当于现在的辞职。但事实上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辞职不是你想辞想辞就能辞。根据2019年最新的公务员法,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同时,存在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以及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情况的公务员是不允许辞职的。

第三回

议温明董卓叱丁原

馈金珠李肃说吕布

这边厢急于建功立业的刘备三兄弟跳槽到代州之后又被借调到幽州,那边厢朝廷里已经彻底乱成了一锅粥:老皇帝病死了,大将军何进拥立自己的外甥当了皇帝,结果这外甥当了不到半年的皇帝就被废了,而何国舅死得比自己外甥还早……

你方唱罢我方登场,最终在这场斗争中脱颖而出的是来自甘肃的董卓。

1、西北玄天一片云,董卓进了“刘家群”

如果要做一个“史上最惨皇帝”排行榜,汉少帝刘辩必须榜上有名。这位少年天子登基后只做了一件事:在兵荒马乱中逃出皇宫,回宫后立马被董卓赶下台,接着就死于毒杀。

说法:

董卓是职业军人,死在他手上的人必然不少,不过战争有战争的法则,此处我们姑且不论。但是董卓强迫汉少帝喝下毒酒、逼死皇帝的行为,显然不属于战争的范畴,那么久应该以【故意杀人罪】来对其定罪量刑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吕布?丁布?董布?

说起《三国演义》战斗力排行第一的吕布,大家能想到的除了赤兔马、方天画戟、虎牢关单挑刘、关、张三兄弟以及《英雄联盟》里199块钱的皮肤之外,还有就是吕布总共有三个父亲……

吕布的亲爹当然姓吕,亲爹死后他认丁原当了干爹,但是丁原的权力、财力、军力并不能满足吕布的需求。于是乎,吕布在收下董卓赠送的赤兔马之后,果断提刀杀了丁原,又认了董卓当干爹,成为了董卓麾下第一猛将兼贴身保镖兼义子,当然后来又多了一个情敌的身份,此处我们暂且不提。

说法:

丁原和董卓认吕布当义子算是民法上的收养吗?当然不算。根据我国的收养法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应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作为三国第一猛将的吕布显然不属于这个范畴。

同时,作为收养人也是有条件的,包括无子女、有教育抚养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且年满三十周岁。除要求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

好了,今天就先给大家讲到这儿了,感兴趣的小伙伴儿可以来一波在看、转发、关注三连,如果想知道董卓收了吕布之后又干了啥好事,且看下文分解~~~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梁成栋)

编辑:渠洋 岳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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