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因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多名用户起诉途歌的退押金案已进入“终本”程序,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暂时结案。南都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至少32起北京途歌相关执行案已被作出终本裁定。
除了名下无财产外,数月前北京途歌公司管理高层曾进行“大换血”。工商变更资料显示,今年7月22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利峰变更为石玉莲,原6名董事、监事、经理等公司重要管理人员也全部退出。
11月29日,南都记者从裁判文书网查阅发现,今年9月20日到11月15日,至少32起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被作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裁定法院包括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等。
据裁定书披露,通过法院财产调查系统对被执行人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进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目前,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公司法定代表人石玉莲被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不过,因申请执行人暂不能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据了解,“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穷尽财产调查手段后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人同意或经合议庭合议并报院长批准后的一种暂时性结案方式。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除了途歌用户拿不回押金外,途歌公司的合作商也面临“打赢官司难拿钱”的困境。
今年3月,北京通利达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卓尼商诗(天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宣判,卓尼商诗、北京途歌被判向北京通利达公司支付人民币约76.82万元及相应利息。7月15日,北京通利达公司向海淀法院申请执行。不过,因两家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海淀法院于10月12日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
南都记者此前报道,2018年底,途歌共享汽车开始频繁曝出拖欠押金、拖欠员工工资、拖欠合作商家款项等问题。随后,不少用户、员工、合作商等将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今年7月22日,北京途歌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利峰变更为石玉莲,原6名董事、监事、经理等公司重要管理人员也全部退出。不过,退居幕后的王利峰依然是北京途歌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为74.80%。
采写:南都记者 毛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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