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19日讯 (通讯员 刘洁 记者 薛玲) 南京禄口机场海关旅检关员日前在对一位由欧洲抵达南京的入境旅客行李进行查验时,发现了一株活体多肉植物。海关关员提醒,出境归来,不是什么东西都能往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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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旅客行李中查获多肉
这株活体多肉植物重量为0.039千克,仅做简单包装,且根部附带少量土壤。南京禄口机场海关关员方哲介绍,携带植物繁殖材料及土壤入境不但可能造成外来生物入侵,还有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和疫病疫情跨境传播扩散的检疫风险,尤其是土壤,作为有害生物滋生和藏匿的载体,检疫风险也极高。一旦流入,会给我国农林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带来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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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窝携带入境有限制
在日常的检查中,机场海关工作人员总能从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中截获不少禁止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海关关员也特别提醒出境游游客,新鲜水果、肉奶等在境外吃个够就行了,千万不要往回带。据悉,对于肉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其制品、燕窝(罐头装除外)、新鲜水果和蔬菜等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等,我国都是明令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
西洋参等药材不是想带就带
除了动植物产品,濒危物种制品同样不是想带就带。在我国的野生动植物管理实践中,濒危物种是指《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又叫CITES公约)附录所列野生动植物及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CITES公约中有三个附录,详细规定了限制贸易的濒危动植物种,老虎、大象、犀牛、穿山甲、羚羊角等动物,紫檀、红豆杉、兰花、仙人掌等植物都被列入了管制的范围。我国海关查获的常见非法携带野生动植物制品主要有:象牙、干海马、穿山甲片、鳄鱼等,也包括熊胆、麝香、石斛、贝母、西洋参等药材。
并非他国让卖我国就让进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有的旅客在境外购买象牙制品等特殊商品时,会特意保留购物凭证,觉得这样就没问题了。但海关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并不是他国让卖的我国就让进,在国外购买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绝大多数都是不能带回来的,只有极少数物种在取得该国公约管理机构核发的出口许可证以及我国核发的允许进口证明书后,才可以允许带回国。也有些人觉得,自己购买并不是为了出售,而是为了馈赠亲友,这样就不算走私了。但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比如携带象牙制品入境就构成犯罪。
非法携带可能追究刑责
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尽管海关工作人员近年来针对濒危物种的保护开展过多次专项行动,但因为旅客对进出境政策的不完全解读,或者是巨大的利益驱动,违法购买携带濒危物种的情况时有发生。海关关员特别提醒旅客,不要以为携带濒危物种进境被查到只是没收这么简单,除了没收、罚款等处罚外,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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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1】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一)活动物(犬、猫除外【2】),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二)(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三) 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
(四)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五)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
(六)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
(七)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八)新鲜水果、蔬菜。
(九)烟叶(不含烟丝)。
(十)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十一)有机栽培介质。
三.其他类
(十二)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十三)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十四)土壤
(十五)转基因生物材料。
(十六)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注:1、通过携带或邮寄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此名录的限制。
2、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犬、猫等宠物,每人仅限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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