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交往是影响孩子社会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心理学家纽伯格(Newberger)认为,如果把父母认识自身与他人(孩子)的需要与兴趣的能力作为父母意识的主要评判标准,父母意识表现出四种不同的水平。
水平一:自我中心、自我定向的父母意识
处于这一层次的父母,关注的是他们自身的需要、兴趣与情感。在他们眼里,父母的角色与责任是从他们自身的需求为出发点来审视的。
有些父母可能是迫不得已而生下了孩子,于是就觉得孩子是生活的累赘,所以总是动不动就要求孩子能理解为人父母的需要和希望。
更多的情况下,是因为父母不愿意或没有能力从孩子的角度出发看问题:孩子的成长被看成是外在影响的结果,父母并不真正在意孩子会如何长大成人,自己又会对孩子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更没有意识到自己能为孩子的发展实实在在地做些什么。
毫无疑问,这种只考虑自己,而不顾及孩子的父母意识是一种低层次的父母意识。
水平二:习俗标准定向的父母意识
所谓习俗标准,是指社会上大多数人或群体所普遍认同的习惯、传统、规则与价值观等。
处于第二级水平的父母意识的父母,不再仅仅从自己的观点出发作独断专行式的推理了,而是更多地关注对自己极为重要的习俗标准:比如,自己以及孩子的行为习惯是否符合社会习俗。因而,父母并不将孩子视作一个与众不同的个体,来分析他有什么特殊的需求与长处,而总是以单一的发展模式来套孩子,甚至不管孩子的具体情况怎样,迫使孩子就范。
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父母,明明自己的孩子没什么音乐细胞,却迫使孩子学习钢琴、小提琴;为什么那么多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为挤过高考独木桥的幸运儿……的确,习俗的紧箍咒是难以摆脱的。
水平三:主观、儿童定向的父母意识
在第三级水平上,父母认识到,每个孩子都有其自身的主观体验与观点,开始倾向于将孩子看成是一个独特的人,并且开始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来考虑问题,进行评判与推理了。对父母来说,其他孩子像什么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的孩子与其他孩子相比有什么不同。
在这种父母意识的支配下,父母与孩子的关系被视为给予与分享,不仅仅在物质方面,也包括情绪体验。父母与孩子之间建立起一种令人满意的情绪情感关系及相互信赖的关系。父母角色的成功与否,大多数是以能否体察孩子的个体经验为评判标准的。
虽然,处于这一层次的父母,对孩子的独特需求能做到及时的关注,但也正是由于对孩子的过分关注,父母也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将自身迷失在亲子交往的过程中。为了孩子,父母可以去做一切,包括放弃自己的一些发展机会,牺牲自己的所有兴趣、爱好与业余时间。
水平四:过程或交互系统定向的父母意识
在这一水平上,父母有能力协调与整合在育儿问题上的各种不同观点。在通常情况下,父母不但能考虑到孩子的生理需求,也能认识到孩子的主观需求,并且还可以设法找到孩子的需求与自己的需求之间、孩子的成长与自己的发展之间的平衡点。这也就是说,父母不会因为关注孩子的成长而放弃了自身所有的一切,也不会简单地认为,自己的工作与努力只是为了孩子的将来。
在这一类父母看来,寻求自身的发展与关注孩子的成长是相辅相成的:父母自身的不懈努力是对孩子最大的也是最好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孩子需要父母的陪伴与关注,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父母,但并不是主宰父母的唯一。因此,父母与孩子的成长发展可以看作是亲子关系这一社会关系中交互改变、影响的结果。父母也愿意并能够将自己与孩子看作是独特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需要与兴趣,父母与子女应在此基础上相互促进与发展。这是最高的一层父母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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