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一位女子胡某在家辅导儿子郭某学习,嫌儿子学习不用心,遂对其殴打,凌晨发现儿子呕吐,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近日,当地法院公开审理该起案件,被告人胡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经法医鉴定,郭某系生前遭受钝性外力多次击打头部,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后呕吐,因误吸引起呼吸道阻塞窒息死亡。
案发后,武功县公安局调查发现,胡某与郭某系亲生母子关系,事发时胡某正处于孕期。2月20日,胡某被武功县公安局监视居住,此后武功县检察院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胡某提起公诉。
8月20日,武功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该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认罪悔罪,可依法从轻处罚,故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nddaily)见习记者 诸未静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sokankan.com/article/584044.html
赞 (3)
打赏 微信扫一扫
文明祭扫,这些森林防火安全常识你一定要知道!
« 上一篇2019-09-18 04:01:48
倾倒有毒废物 污染环境获罪
下一篇 »2019-09-18 04:4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