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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即将临盆的孕妇竟吸毒还贩毒!这已不是第一次

近日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鼓东派出所

在鼓东街道一小区内

抓获贩毒嫌疑人周某

而这位贩毒嫌疑人

竟然是一位即将临盆的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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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还贩毒 !面对审讯她竟一脸从容

根据周某供述,先前她只是吸毒,毒品来源于她贩毒的丈夫。

而几个月前,周某丈夫落网,断了毒源的周某,就利用丈夫的渠道,做起了贩毒买卖。

办案民警对周某的身份信息进行进一步审查后发现,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贩毒了。

怀孕不是犯罪的“护身符”

根据我国《刑法》第211条规定,孕妇和哺乳期(产后12个月)妇女,不能予以收监。孕期妇女因涉嫌犯罪被逮捕 ,在未被在法院判刑前,一般由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接下来的法院判决阶段,法院不会因为是孕妇而在量刑上有所照顾(死刑除外)。在判决生效后,已经超过了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将被收监处理。

有孕之身

并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护身符"

但凡触及法律

必得要承担法律相应的责任!

关于毒品的“冷知识”,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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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毒品犯罪是没有数量要求的

王某将1克冰毒(甲基苯丙胺)装在香烟盒中,以700元的价格,与某吸毒人员进行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王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毒品犯罪是没有数量要求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也就是说,贩卖毒品时,你只要贩卖那么一点点儿,就要受到法律制裁了。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10克以上,就要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数量大的,或者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或者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数量越大,量刑越重。

2.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小编了解到有些老年人认为罂粟能治病止痛,会在自家院子里偷偷种植。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也就是说种植500株就构成犯罪了!

对于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请注意!

某些火锅店、饭馆为招揽客人,会添加罂粟壳来增加美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对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据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来处罚。

3.

毒品成瘾的三个阶段

中毒期,以海洛因为例,吸毒者为追求快感,吸食海洛因,开始会有飘飘欲仙的感觉。海洛因具有镇痛、镇静、镇咳、精神欣快等作用,随着使用剂量和次数增加,会逐渐上瘾。

成瘾期,吸食海洛因上瘾后,会越来越满足不了吸食者对快感的追求,也会对其产生依赖性。不吸全身难受,陷入恶性循环。海洛因可经消化道、黏膜和肺等途径吸入,比吗啡更容易透过血脑屏障进入中枢神经系统发挥作用,对延脑呼吸中枢有高度的选择性抑制作用。合成毒品如冰毒的成瘾过程都类似。

晚期,海洛因的麻醉效果比吗啡高得多,成瘾性也是吗啡的几倍。滥用者会出现瞳孔缩小、畏光、肌体消瘦、说话含混、皮肤发痒、免疫功能降低等症状。并发症有艾滋病、肝炎等。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综合 福州广播电视台《新闻110》 福州禁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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