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国家法律应该保护那些婚内“被出轨”的人。破坏别人婚姻勾引别人配偶的人理应接受被侵害人愤怒的结果,这种人在解放前几千年历史里都是被浸猪笼的。
目前自媒体高度发达,婚内出轨引发的刑事案件比比皆是,结果往往是令人唏嘘的,经常都是“被出轨人” 由于激愤,为了维护尊严,维护家庭完整,做出了违背现行法律的事情,结果无一例外家破人亡做大牢,甚至巨额经济赔偿,孩子失学,老人无人照料等等连锁悲剧,可悲可叹的受害人没有法律可以保护他(她),赦免他(她),哪怕是占据了道德高点,但必须承担他(她)防卫婚姻遭受破坏,维护尊严而所做所为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这于情于理于我中华传统文化是相悖的,不利于婚姻生活的正确导向。
建议国家出台“婚姻正当防卫法”,可以有限度允许“被出轨者”使用包括武力等手段,保卫自己的婚姻,维护自己的尊严。这是中华五千年文化传承的维护“公序良俗”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应该有中国特色的《婚姻正当防卫法》。(同感的请转发呼吁)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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