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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改公司用章等 深圳证监局拟暂停中山证券多项业务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12日电 据深交所官网消息,锦龙股份12日披露《关于中山证券及相关人员收到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锦龙股份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督管理措施《事先告知书》,被责令暂停新增资管产品备案等业务,并限制多名员工领取2019年绩效奖金等报酬。

  来源:深交所官网

  锦龙股份表示,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转来的深圳证监局出具的监督管理措施《事先告知书》。深圳证监局表示,经查,发现中山证券存在多项问题:一是1名董事不具备高管任职资格,实际履行高管职责;二是未履行公司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审批流程;三是印章管理混乱,存在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授权和流程不清晰、未严格执行双人保管要求、未完成审批流程即予用印等情形;四是未按规定向监事会报告、人员薪酬管理不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等其他公司治理与内部管理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拟决定:

  责令中山证券限期改正;

  责令暂停中山证券部分业务。在改正相关问题并经深圳证监局检查验收前,中山证券应暂停新增资管产品备案,暂停新增资本消耗型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融券等),暂停以自有资金或资管资金与关联方进行对手方交易,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等。暂停业务期间,中山证券应保持董事会、管理层稳定;

  责令中山证券限制董事长、管委会主任林炳城、总裁胡映璐、合规总监袁玲领取2019年绩效奖金等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等权利,已领取部分应退回公司。

  根据公告,中山证券林炳城、胡映璐、袁玲分别收到了深圳证监局出具的《公开谴责及限制权利事先告知书》,中山证券孙学斌、黄元华分别收到了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事先告知书》。

  深圳证监局指出,林炳城作为中山证券董事长兼管委会主任、胡映璐作为中山证券总裁以及时任分管投行业务的高管、袁玲作为中山证券合规总监,对于中山证券存在的问题,负有责任。深圳证监局拟对林炳城、胡映璐、袁玲作出公开谴责及限制权利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孙学斌作为管委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对于中山证券存在的问题二和问题三,负有责任。黄元华(管委会主任助理)未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但通过参与管委会决策实际履行高管职责,作为直接责任人员。深圳证监局拟对孙学斌、黄元华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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