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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离职以后还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吗

【社保缴费】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


缴费比例: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单位未正常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投诉,责令其补缴】

单位没有正常地给劳动者缴纳社保,那么离职以后可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呢?答案是肯定的。所谓的经济补偿,一般情况下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后,非因你本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获得经济补偿的条件,是根据你在该企业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决定,就是每工作一年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全额工资,以此类推。

这个所谓的经济补偿并不是没有缴纳社保是可以获得的,对于没有缴纳社保的情形,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出申诉,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来进行举报和投诉,要求劳动监察部门来调查处理合适这个问题,如果情况属实的话,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企业单位,在规定的期限之内给员工正常的完成相应的社保交费。社保交费的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的存续关系来进行补缴的。


当然在补交的过程中,实际上并不是单位单方面的补交完成就可以了。因为本身是属于养老保险,或者说医疗保险正常的补交。其中有一部分是个人承担的。因为时间较长,一定会产生一定的滞纳金,所产生滞纳金的费用应该由企业单位来承担。很明显企业单位没有能够正常的来进行缴纳社保,而是通过补缴的方式来进行补缴社保,企业单位所付出的成本将会更大一些,对于企业单位来说也就得不偿失了。


【单位不正常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

很多企业单位为了降低自己的用工成本,往往选择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样的做法是完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违法行为。如果你说在的单位存在类似不缴纳社保的情形,那么劳动者就可以通过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来解决这个争议,或者甚至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个争议。

但是,如果说是你因个人原因(比如跳槽,另谋高就)要提出离职,那么,张哥建议还是选择在离职以前处理好自己的社保问题,然后再选择离职。因为如果一旦离职,就和企业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再想进行正常维权的话,相对来说比较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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