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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史可法到康有为,为何士大夫的代表人物,都是赤裸裸的爱国贼?


“无事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此话出自明末清初思想家颜元之口,这是明末清初一代思想家对亡明失败原因的思考,也是对封建士大夫即的批判,正如颜元所讲:“宋元来儒者,却习成妇女态,甚可羞!”

在这无情的批判中,也承载着他们对未来的士大夫集体的期望,但是历史告诉我们,历史的悲剧再次重演,在清末改革浪潮中,康有为一般的爱国贼事实上重蹈了史可法的覆辙。

为何即便有人提出了真知灼见,历史还是会这般轮回?

与其归咎于虚无缥缈的历史偶然性,不如我们追本溯源,从史可法和康有为两个人,来探寻探寻封建体制下,士大夫集体性格的真实缺点。



1645年4月,扬州在抵抗仅仅7日后陷落,大明兵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史可法被俘,壮烈殉国。后世对于这个千古大忠臣多有怀念,就连清朝的乾隆皇帝都曾经评价史可法、黄道周等人“均足称一代完人,为褒扬所当及。”

然而拨开历史的迷雾,我们能发现史可法曾经“身系社稷安危”,却在“史可法在军国重务上决策几乎全部错误,对于弘光朝廷的土崩瓦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史可法在南明政局中最主要的错误,总结下来有以下三点:

一、拥立问题上的错误。崇祯帝死后,福王、桂王、惠王、潞王在伦序上都有一定的继承权,而福王则在伦序和地理上有着无可替代的领先地位,理应作为即位大统的不二人选。

然而东林-复社等一批“爱国”志士,却害怕福王朱由崧心怀怨恨,将他祖母(郑贵妃 明宫三案主角)一辈的旧案重提,因而以“立贤”为名拥立潞王。然而,弘光朝廷覆亡后潞王在杭州监国,却懦弱无能,一心投降,明显不是贤明之主。

史可法作为东林党中的掌权人士,正常人的思维是要么一条心支持潞王、要么为了国家安定支持福王,但史可法的真实做法是和马士英商量“以亲以贤,惟桂乃可”,竟然商定到广西迎接桂王到南京,实属荒谬。还写信给马士英说福王“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七不可立的理由。

马士英作为久经宦海的老官僚,选择阴了史可法一手,他在史可法不知情的情况下联合另外三镇迎立福王,自此有了“定策”之功,使得权利中心转移到了马士英为首的所谓“阉党”和四镇军阀的手中。

此后,史可法即便是在认识到了四镇的跋扈,也无法有效的对是军阀进行指挥。

另外,从“定策”问题延伸出来的也有党争问题,东林-复社党人自诩翩翩君子却没有在迎立问题上得势,于是他们斗“阉党”、斗“顺逆”,却基本没有干出什么实际业绩。

可以说,正是史可法在“拥立”问题上的决策失误,打开了弘光朝亡国的潘多拉魔盒,使得南明在骄兵悍将和党争的困窘之下,走向了亡国的道路。

二、“联虏平寇”的外交策略错误。如果说在“拥立”上失策,是史可法没有急智,而“联虏平寇”方针的错误,则是史可法没有根本的大局观。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当1644年北京被李自成攻占之后,南明士大夫将大顺军政权视作是杀害君父的贼寇,而将更具威胁的满清政权视为可联系的盟友。

无论是史可法代表的东林党“君子”,还是马士英代表的阉党“小人”在这个基本国策的制定中,他们都对“联虏平寇”这一基本策略深信不疑。史可法更是在1644年6月上书《为款虏灭寇庙算已周,乞敕速行,以雪国耻事》,其中指出“目前最急者,莫逾于办寇矣。”

1644年下半年到1645年年初,由于大顺军的西撤,河南、山东、畿南的当地百姓、士绅主导了地方政权,产生了一大片权利真空地带,其中绝大多数以“复明”为旗号。

在这样的情况下,理应三方势力都应当作出一定的争取。然而诡谲的事情是,大顺军由于没有掌控基层政权的能力而放弃,而南明政权则是在“联虏平寇”的基本方针指导下,不敢不敢逾越雷池,免得给清方南下的口实,从而放弃了这一大片可以争取的土地和百姓。

结果是,清方势力如入无人之境一样,轻而易举的占据了华北平原广袤的领土,数百万义军和士绅被南明士大夫们集体的抛弃。时人张怡痛骂:“数十万义士因粮于众,人自为战,大功可立也。日复一日,坐失事机,灰忠义之心,隳朝食之气,谋之不臧,土崩瓦解,伊谁咎哉!

甚至直到1645年年初,史可法在看到南明北使团被拘留、酬虏通好被清朝拒绝之后,仍然没有放弃。他于正月派遣高杰率军2万北上,高杰在给清肃王豪格的信中肉麻的写道:“贵国有莫大之恩”,希望能“会师剿闯”、“哭奠先帝”。由此可看出,史可法的顽固和迂腐。

三、具体防务失策。1645年正月,高杰出兵后不久就遭遇了睢州之变,被暗算身故。但其下大部兵马尚未受损。史可法得知高杰身死、款虏平寇也失策后前往军中抚慰士兵。

高杰所部北上,乃南明朝唯一一次军事行动,也是史可法唯一能指挥的动的军队。按理来说,史可法可以凭借这支精锐的部队,往北收拢豫东、山东甚至是畿南的数十万上百万义军,最次也能复刻南宋宗泽之功。

然而史可法的一系列选择,却相当的迷惑。

正月,史可法拒绝认高杰儿子为义子,命高杰子拜粮饷太监高启潜为义父。

二月,史可法从徐州回到白洋口,“以退保扬州为上策”。彼时,山东、河南等地的清军数量稀少,而史可法选择一味后撤,有诗云:“左右有言使公惧,拔营退走扬州去。两河义士雄心灰,号泣攀辕公不驻。”

四月,左良玉以“清君侧”名义发动叛乱,史可法方寸大乱,上午令驻扎在高邮的应廷吉发兵攻叛,中午让他回扬州,下午让他去盱眙。应廷吉抱怨:“岂有千里之程……而一日三调者乎!”盱眙降清后,史可法急忙奔赴扬州。

四月十八日,清军多铎部兵临扬州城下。

四月二十五日,在仅仅坚守7天后扬州陷落,史可法在面对高杰余部、刘良佐部、李棲凤部悉数投降时无动于衷,称“恐生内变”,不加任何阻止。徒留总兵刘肇基所部力战殉国。在城防方面,几乎没有做任何工作,对任何积极的建议也没有采纳。

从史可法退守扬州、又不积极筹备防务中,许多人揣测是否史可法在此时已经想着“一死报君王”了?是否他在用消极的牺牲换一个青史留名的机会?

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揣测只能是揣测。

但梳理史实后,我们很难说史可法对弘光朝廷的猝然覆亡没有直接的责任,正是在史可法身居权力中枢决策失当,导致了后续一系列问题的发生,在扬州的防务当中,甚至都没有做到一个优良统帅的标准,从此可以看出史可法本人的能力实属平庸。

也难怪《南明史》的作者,明史专家顾诚曾批判南明的士大夫集体:“当政的文武大臣都是一帮鼠目寸光的政治侏儒。”这其中自然包括了史可法。


时光倒转,清末知识分子遇到的困境比南明士大夫更为复杂,但他们面对危机所展现出来的综合反应能力和集体性格,都和南明士大夫有“异曲同工之理”,在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康有为。

甲午战争之后,中国的知识精英猝然觉醒,他们猛地发现东方的“蕞尔小邦”,也可以战胜“天朝上国”,极大的民族危机感困扰着整个知识精英,而康有为、梁启超所代表的维新派,则期望能通过学习西方先进的制度来挽救危局。这批青年学子有着强烈的爱国热情,甚至一度掌握了整个中国的政治走向,但他们并没有掌握历史机遇,让戊戌变法成了一场短促的运动。

我们固有的思维常常认定为以慈禧为代表的传统官僚保守派势力过强,扼杀了新生的改革,常有一种叹息感。但是厘清史实后,我们往往发现,康梁之辈自身的能力和选择错误,也是维新变法失败的重要原因。以康有为为代表的维新派的政治错误有以下几点。

一、和传统的官僚彻底的割裂。康梁之辈,常有一种“精英主义者的孤独感与愤世感”,他们在道德上认定自己是处于制高点的,认定传统的官僚必定是“麻木不仁”的、“迂腐不变通”的。由此,他们将新旧之论上升到“正邪之论”上,凡是不支持变法的,皆为邪。比如湖南举人曾廉公然反对,谭嗣同就上奏光绪,要求处死曾廉,他们要求光绪“擢用小臣”,又要求皇帝“诛杀近卫大臣”。

荣禄问康有为如何进行改革,康有为竟然回答:“杀二三品以上阻挠新法大臣一二人,则新法行矣!”这样荒唐的言论。

正是维新派这种对传统官僚的彻底性歧视,使得他们树敌甚多,这些久经宦海、富有政治经验的官僚,既没有办法在新政中大施拳脚,又被整天痛骂迂腐、动辄嚷嚷着砍头,如果你是稳健派,你会同意这些年轻士人掌权吗?

除却中间派官员,他们最应该争取的清朝真正的掌权者慈禧,但康有为认为“尊君权之道,非去太后不可。”但此时的慈禧太后对新政并无偏见,她甚至都将权力主动让给了光绪皇帝令其主导,如果像一些微信派士人建议的将改革的花环送到慈禧太后头上,两宫失调也不会发生。

二、改革过于激进,不重视实际。在不到百余天的时间里,维新派通过光绪皇帝,颁行了二三百道旨意,其中绝大多数都无法落地,地方政府除了湖南外几乎都不曾有过执行,这是由于康梁之辈对新政的盲目幻想,他们似乎认定只要新政是有利的,就能得到举国上下的认可,一来未曾考量政策落地所需调整和分配的利益,是否可能得罪某些集团;二来未曾考虑新政落地的制度成本。

比如孙家鼐曾问康有为,变法所需经费甚多但国库空虚,经费何从而来?康有为竟然建议将西藏这样的“荒远”之地卖给英国,讨一个好价钱,新政就不会缺钱。

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康广仁,康有为的堂弟曾经认为“伯兄规模太广,包揽太多,同志太孤,举行太大……安能有成?”但康有为并没有听从这样的建议,反而有一种“一往无前虎山行”的勇气。在当年7月份,新政裁汰冗官导致数万官员失业、又罢免了六部六位高级官员,彻底点燃了官僚集体的怒火。最终甚至联络袁世凯策划暗杀慈禧,最终导致维新派被清洗、新政彻底失败。

康有为这样狂热的宗教式的人物,有着“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他似乎认为只要自己占据“道德的制高点”并且有着强烈的改革热情,站在了“先进的生产力”的方面,就能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即便失败,也并非是自己改革策略的失败,而是阻挠的人太多、保守派势力太强等等。

从史可法和康有为,我们都能看到他们有着“宗教式”的狂热,也能看到在儒家思想训练下的封建士大夫群体固有的偏狭。

一、非黑即白的道德两叉判断。无论是晚明的东林-复社党人,还是维新派的一众青年士人,他们都认定了只要自己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自己就是“君子”,所做的一切事物都是正确的,失败的唯一缘由就是“小人阻挠”。

这种非黑即白的立场判断,导致他们无法在拯救民族危亡之际,无法联合绝大多数的人,而是用这样的立场判断划分敌人和朋友,从而不断树敌,陷入毫无意义的内讧当中去,直到最后只能“一死谢君王”。

二、毕其功于一役的单线思维。史可法曾经期望联虏平寇、康有为也喊出了“小变则亡”的政治口号。我们能看到这批士大夫简单而又粗陋的单线思维在起作用,甚至显得十分幼稚。这实际上是源于官员的选拔和培训机制。

自明洪武以降,官、吏分途,有经验的吏员无法从地方基层被选拔上来,导致师爷被固定在县一级的基层。官员一批批的走,只有师爷永远不变。在这样的官吏分途的情况下,以八股文被选拔上来的官员对地方事务不熟,常被“师爷”欺上瞒下,县太爷从而“沦落”成为道德上的表率和官方的传声筒,并不掌握实权。

所以,在这个官僚系统里掌权的士大夫,其思维之简单粗陋、不重实务,则是必然。

正如颜元所判断的“宋元来儒者,却习成妇女态,甚可羞!”只有当朱熹为主导的理学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的时候,封建士大夫的集体性格缺点才暴露出来。经过宋明理学和八股文的洗礼,这批士大夫在道德上有着崇高的追求,而对于实利则嗤之以鼻。

所以,史可法、康有为这些经过了宋明理学洗礼的士大夫,都曾经短暂的掌握了中国未来命运的走向,他们“本可以”做的很好,却最终失去了“扭转乾坤”的最佳时机。士大夫在承平之世以道德为准绳维持着社会的超强稳态,但遇到外部挑战和内部丛生的矛盾之时却昏招频出,屡次外来富有锐意的民族击败,实属历史必然。

以史为鉴,我们如今在道德问题上,既不能做非黑即白的两叉判断,亦不能全然抛弃,做一个纯粹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我们应当秉承着中庸之道和唯物主义辩证观,以务实的视角看待社会问题,又以道德作为社会关系的粘合剂。


主要参考著作:

顾诚《南明史》

萧功秦《危机中的变革:清末政治中的激进与保守》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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