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山东一落马副厅被公诉: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

山东一落马副厅被公诉: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

28日从最高检获悉,日前,山东省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同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同村利用担任阳谷县副县长、县长,聊城开放开发综合试验区、聊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11月,张同村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张同村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提到,张同村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张同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知敬畏,胆大妄为,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sokankan.com/article/2556364.html

setTimeout(function () { fetch('http://www.sosokankan.com/stat/article.html?articleId=' + MIP.getData('articleId')) .then(function () { }) }, 3 *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