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小都学习过基本的法律,知道法律对于不同的犯罪行为有着不同等级的量刑标准。在我国,对于罪恶滔天的人来说,死刑就是对他(她)最严厉的惩罚和解脱,也是对受害人及其亲属最好的安慰。
不过,有网友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一个被判了死刑的女犯人,在被执行死刑之前发现怀孕,那她会怎么样?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也就是说,从女犯被羁押开始,一直到判刑这个期间内,只要发现她怀孕了,就不能判处死刑。哪怕是已经判处死刑,在执行死刑的最后一刻才发现她怀孕,也要“刀下留人”,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也就是说,女死刑犯在被执行前发现怀孕的,死刑执行应该立即停止。而且要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对该女犯裁定改判,一般改为无期徒刑。
简言之,也就是无论该罪犯所犯何罪,只要是在死刑执行时怀着孕,就不会被执行死刑了。
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怀孕的死刑犯即使免除了死刑,也还是会改判为无期徒刑,终生受牢狱之苦。不过任何人被公安机关抓到关进看守所之前都会到合作医院进行全身检查,一般来说有病的人,看守所是不会接收的,收进看守所,每天都会有医生巡查,在里面发烧感冒牙疼拉不出来,高血压等等每天都要吃药的。而死刑犯,在看守所最起码也要待个一年左右。所以之后的公诉和判决和是否怀孕并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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