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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2018年,南北奔走办案

这是2018年12月31日的“年度回顾”文章,发表在新浪博客。现在看来2018年真是我的丰收年,2019年虽然无罪辩护效果明显,却只有不起诉案例没有无罪判决案例,也有些遗憾。用一些2018年的照片,与网友分享。

我的2018年,南北奔走办案,从广东律师到全国律师的关键。
2017年在北京、无锡、上饶、丽水4个外省城市出差,2018年则增加到8个外省城市,遍及江西、江苏、浙江、湖北、湖南、甘肃、海南与北京。

如果说2017年最经典的案件是523.4公斤制售毒品二审改判免死,那么2018年则是2.9公斤运输毒品无罪上诉省高院发回重审改判无罪。江西两单案件都是缓刑结案,律师承担起刑事和解推动者,从2009年以来江西一直都是我的福地。网络成为我重要的案件来源,不少外地委托人“慕名而来”要求我无罪辩护或免死辩护,这也说明“阅读与写作成为律师的习惯”值得肯定。

从2012年到2018年,我以刑事案件为主已经历经6年逐渐成熟,无罪辩护理论也日臻完善。用无罪辩护争取轻罪判决或者全案无罪辩护,逐渐成为我的招牌动作。从证据出发,质疑侦察机关取证的主体性是否合格、程序是否规范、逻辑是否自洽、能否排除合理怀疑,成为我“技术辩护”的基本战术。从犯罪构成入手,见招拆招,成为我的“要件辩护”基本方略。

这一年经典案例不少,从不批捕、取保候审到无罪释放、判处缓刑、改变罪名轻判、发回重审、改判无罪,都有所斩获。特别是接手了上吨级毒品案件与央视报道了热点案件辩护、某法院院长贪污受贿案辩护,让我接触到更多大案要案,懂得如何“钢丝上舞蹈”。

2018年不仅首次拿到无罪判决书,而且首次在惠州刑事讲座。我曾表示不在惠州开法律讲座的的“金身”,被市律协的安排“打破”。线下去了漳州、长沙、中山、韶关等地分享我的办案心得,线上则继续“微信群讲座”。陈瑞华教授无意中采用了我那单523.4公斤毒品二审改判免死的案例,也促成我干脆总结一些办案经验写成经典案例交给某出版社。
2018年第一次接受南方日报专访,第一次在南方日报发表评论文章,经典案例第一次被广州日报等媒体报道,经典案例第一次被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参考采用,第一次被中共惠州市委政法委聘为“专家”,也第一次成为“毒品犯罪辩护研究专家”。当然还有第一次我的文章被律师同行作为“专家意见”,提交给法官参考。

在专业的道路上,我不再是“迷途的小书童”,开始“目标是地平线”。

2018年我无意中写了一篇文章指责福建省律协要求律师无罪辩护呈报的文件“无法律依据、无办案常识、无服务意识”,虽然在该律协会长接受澎湃新闻网采访时把我称为“有的人”,但能够让该律协从强制呈报的“应当”改成自愿呈报,也算有所贡献。

今年我一篇《与其行人先行不如添置红灯》的文章引起惠州电视台注意,后来我接受采访时详细解释了繁忙路口添置红灯的必要性,每次看到丰山路口等地添置红灯,我就想起也有我的一份功劳。

2018年,我们开始用文字改变周围的生活。

2018年我还回到老家帮母亲盖房子,完成父亲的遗愿。父母在,应该每年回家看看。

人到中年,开始念旧。当年的老师、同学、同事、亲戚、相邻,需要多一些交流与善待。

2018年,我总是向律师同行宣扬,办案之余,美景美食美文皆不可辜负。

我们努力工作所谓何事?当然是为了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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