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近日公布关于广西桂泰惠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广西桂泰惠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向监管部门提交的《关于巴马营业部事项变更的报告》(桂泰惠安发〔2018〕16号)和《关于广西桂泰惠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罗城营业部迁址贵港的报告》(广西桂泰惠安发〔2019〕07号)与公司现有分支机构设立情况不符,存在提供虚假报告的情形。时任广西桂泰惠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徐兴旋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决定对广西桂泰惠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罚款10万元;对徐兴旋警告,处罚款2万元。
来源: 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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