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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索菱控股股东放弃表决权 公司控制权拟变更

原标题:*ST索菱(维权)控股股东放弃表决权 公司控制权拟变更 来源:资本邦

12月26日,资本邦讯,*ST索菱(002766.SZ)公告称,2019年12月25日,肖行亦与中山乐兴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解除协议书》,除转让4,777.80万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33%)的内容外,解除2份《框架协议》的剩余内容,不再履行。

2019年12月25日,肖行亦与中山乐兴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解除协议,确认未实际履行《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任何内容,同时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关于委托5,772,20万股*ST索菱股份表决权的约定终止,后续亦不履行;同日,肖行亦与兰宇签署《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解除协议,确认未实际履行《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任何内容,同时解除《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关于委托3,750万股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约定终止,后续亦不履行。

上述事项完成后,目前肖行亦、中山乐兴各自的持股情况以及肖行亦、中山乐兴互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情况如下:

肖行亦持有*ST索菱1.43亿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3.99%),所持股份肖行亦均享有表决权;

中山乐兴持有*ST索菱4777.8万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33%),所持股份中山乐兴均享有表决权;

肖行亦与中山乐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具体为肖行亦应当向中山乐兴偿还借款(借款本金为人民币8.19亿元)的本金及利息,具体偿还的安排由双方另行约定。

此外,肖行亦与中山乐兴签署《关于深圳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权变更框架协议》。双方同意,肖行亦按照本协议约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所持股份表决权、同意中山乐兴提名更换*ST索菱相关董事、监事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规则的方式,支持中山乐兴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并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来源: 资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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