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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告】中日韩文化创意产业头部竞争格局研判

原创作者:陈冰心 解学芳 同济大学

责任编辑:陈冰心 同济大学

本号编辑:张轩宇 华东政法大学

公益平台:文化上市公司

W X ID:CulturalCompanies

摘 要

本文以中日韩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为主要研究对象,对2012-2016年各指标下的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发展数据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挖掘,进而考察中日韩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现状、优势和不足,试图对三国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的头部竞争格局进行研判,有助于绘制出中日韩文化创意产业的实力抗衡图谱,进而明晰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处境和未来。

引言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各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多的发展历程。伴随着冷战结束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国际贸易大幅增长、生产的国际化程度加深、世界市场愈发成熟,世界经济逐渐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正式进入了全球化的时代。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都在积极发展国内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国、日本、韩国也不例外。

中、日、韩地缘相近,文化传统相似,战后也都经历过重大打击,如中国六七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日本九十年代的泡沫经济、韩国1997年的金融风暴等。虽然这三个国家在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思想观念上存在诸多差异,但都不约而同地选择重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由此形成一种既相互对抗,又相互帮扶的关系。显然,三个国家都已经意识到了文化创意产业在拉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都试图借助文化创意产业的强大推力进一步增强自身实力。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来说,大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成为必要的竞争筹码;对于发达国家的日本、韩国而言,想要保持或增强其在文化创意产业上的竞争优势其难度正与日俱增。

考虑到上市公司是每个行业优秀企业的代表,不仅对自身的经营管理、股东权益负有重大责任,对行业发展、市场环境和社会效应都起着龙头引导和示范作用。因此,本文以中日韩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美国标准普尔Compustat数据库、上市公司官方网站、雅虎财经、谷歌财经等渠道,搜集、筛选、整理了自2012年至2016年间中日韩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相关数据(数据检索截至2017年12月),并对各指标下的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发展数据进行深入细致的比较、分析和挖掘,从宏观上考察中日韩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现状、优势和不足,试图对三国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的头部竞争格局进行研判,绘制出中日韩文化创意产业的实力抗衡图谱,这有助于正确理解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处境和未来。

一、2012-2016年全球文创100强

中日韩企业数量特征

从2012-2016年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的洲际分布来看,亚洲国家总体的平均占比为43.14%,正处于缓慢增加的进程中,且东亚(主要包括中国、日本、韩国)的上市公司数量优势明显。具体看来(图1),在2012-2016年全球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100强中,日本公司数量相较中国和韩国而言是最多的,平均每年有16家左右的企业进入榜单,但整体呈减少趋势,2015年数量最少,有13家企业;中国紧随其后,上市公司数量缓慢增加,2015、2016年稳定在10家,与日本的差距越来越小;韩国五年来每年均有三星(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和乐金电子公司(Lg Electronics Inc)这两家企业稳定入选全球文创上市公司100强,且前者始终位列前十强,后者徘徊在50强左右,竞争优势明显,但头部相对固化。


二、2012-2016年中日韩

企业综合发展10强比较

比较2012-2016年中日韩企业综合发展10强,发现日本文创企业起步较早,管理体制相对成熟,“长寿”企业数量在世界范围内都名列前茅,国内企业市场竞争也较为激烈;韩国文创消费类电子行业(Consumer Electronics)优势突出,以三星(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和乐金电子公司(Lg Electronics Inc)的发展最为耀眼;中国文创企业的头部竞争力总体在提高,而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是目前中国整个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领头羊”。以下为具体分析。

1.日本文创上市公司综合发展前10强分析

日本2012-2016年文创上市公司综合发展前10强中,各个企业发展你追我赶,互不相让,能够在10强榜单“常驻”的就有日本软件银行集团(Softbank Group Corp)、电报电话公司(NTT)、松下电器(Panasonic Corp)、索尼(Sony Corp)、KDDI电信公司(Kddi Corp)、佳能公司(Canon Inc)、富士胶片股份有限公司(Fujifilm Holdings Corp)、电通集团(Dentsu Inc)等8家公司,其排名波动如图2所示。


日本软件银行集团(Softbank Group Corp)是一家综合性的风险投资公司,主要致力于信息技术产业的投资,包括网络和电信等,在全球主要300多家 IT公司拥有多数股份,对世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贡献突出,多年来稳坐“冠军”宝座。日本最大的电信服务提供商电报电话公司(Nippon Telegraph & Telephone Corp,简称NTT)为应对用户的多样化需求,不断推进业务结构改革,从原有的固定电话向以IP体系及解决方案、新领域等为中心的业务结构转变,为全球多个国家的消费者、企业和政府提供高品质、技术先进的网络管理服务、安全服务和解决方案,五年来基本保持在第二名。索尼(Sony Corp)作为世界视听、电子游戏、通讯产品和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先导者,除了生产制造消费类电子产品,旗下还拥有米高梅影业、哥伦比亚影业、哥伦比亚唱片、百代唱片版权库等,凭借其雄厚的实力,五年来始终位列第四。电通集团(Dentsu Inc)多年来充分重视整合数字业务能力,确保在快速发展的数字经济中把握先机,由2012年的第9名跃升至2016年的第7名。8家企业中,松下电器(Panasonic Corp)的排名浮动最大,2012年高踞第2名,之后便徘徊在第5、6名。


2.韩国文创上市公司综合发展前10强分析

韩国2012-2016年文创上市公司综合发展前10强中,同属消费类电子产品(Consumer Electronics)行业的三星(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和乐金电子公司(Lg Electronics Inc)不负众望连续五年位列第一名和第二名(表2)。三星(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是韩国最大的跨国企业集团,在全球范围内据点、员工众多,业务涉及电子、金融、机械、化学等多个领域。2012-2016年三星(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的总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指数、无形资产指数、所得税指数等各项指标均远远高于韩国其他文创公司,足见其强大的经济实力、科研能力以及巨大的社会影响力。乐金电子公司(Lg Electronics Inc)是消费电子、移动通信和家用电器领域的全球领导者和技术创新者,在2012-2016年综合发展的各项指标中,乐金电子公司(Lg Electronics Inc)也是强劲增长:营业收入指数每年都在45以上,而其他入围的文创上市公司大多不足5。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乐金电子公司没有整体上市,笔者所获得的仅为部分数据,但仍可看出其强大的发展实力。


3.中国文创上市公司综合发展前10强分析

中国2012-2016年文创上市公司综合发展前10强中,五年来始终位列百强榜单的企业共有6家,它们分别是中国移动(China Mobile Ltd)、中国电信(China Telecom Corp Ltd)、中国联通(China United Telecommunications Corp Ltd)、腾讯(Tencent Holdings LTD)、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以及总部位于中国台湾新北市的鸿海精密集团(Hon Hai Precision Industry Co Ltd)。中国移动(China Mobile Ltd)、中国电信(China Telecom Corp Ltd)和中国联通(China United Telecommunications Corp Ltd)同属无线通信服务业,为中国三大通讯运营商,它们凭借其巨大的用户规模和广泛的移动通信业务,历年来排名靠前。鸿海精密集团(Hon Hai Precision Industry Co Ltd)则是专业研发生产精密电子设备、仪器及元器件的高新科技企业,是全球唯一能连续六年位列美国商业周刊(Business Week)科技百强(IT100)前十名的公司。


从具体指标来看(表4),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和腾讯(Tencent Holdings LTD)这两家公司的总资产收益率比较接近,且都有所下降,其中腾讯(Tencent Holdings LTD)从2012年的20%一直下降至2016年的13%,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则从2012年的16%波动下降到2016年的12%。然而两家公司的营业收入指数都在不断增加,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于2015年以15.84勉强赶超腾讯(Tencent Holdings LTD)的15.55,2016年则又以24.76继续保持领先。在无形资产方面,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每年都远超腾讯(Tencent Holdings LTD),可见其十分重视无形资产,投入大量资金研发,获得了一系列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专用权、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域名和商誉等等。纳税贡献方面,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自2014年超越腾讯(Tencent Holdings LTD),且二者差距不断扩大,2016年更是跨越式增长,所得税指数高达90.49。综上可知,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已是目前中国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佼佼者和潜力股。


三、2012-2016年全球100强

中日韩文化创意产业盈利能力比较

本节对2012-2016年中日韩全球文创上市公司百强企业盈利能力的考察主要从总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指数、所得税指数这三个指标展开。

在总资产收益率方面(表5),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总资产收益率总体最高,2012年中国的总资产收益率高达20.7%,是日本的2.65倍,韩国的10.35倍。中国、日本的文创上市公司总资产收益率均呈下降趋势,2015年、2016年稳定在5%左右,且两国间的差距在缩小。韩国的文创上市公司总资产收益率上升明显,2012年-2015年韩国总资产收益率稳定在2%-3%,2016年新入围的NAVER公司总资产收益率达18%,使得韩国成为2016年文化上市公司整体总资产收益率最高的国家。NAVER公司是韩国顶级搜索引擎内容服务公司,也是韩国股票市场上市值最大的互联网公司,通过创建世界上第一个在线问答平台Knowledge iN等服务,成为用户生成内容的早期先驱,2016年NAVER公司的子公司Line在纽交所和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NAVER最近几年积极拓展业务,在数字货币、物流等领域都有所涉猎。


在营业收入方面(表6),韩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指数遥遥领先于中国和日本。以2012年-2015年韩国入围的乐金电子公司(Lg Electronics Inc)为例,它是消费类电子产品、移动通信产品和家用电器领域内的全球领先者,注重在移动通信产品和家庭娱乐产品领域实现可持续的盈利增长,不断开发各种电子产品以巩固其领先地位,实现盈利增长最大化,2014年乐金电子公司(Lg Electronics Inc)的营业收入指数达到峰值54.78,是日本的2.46倍,中国的5.20倍。韩国的文创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指数2016年大幅下滑,主要是因为NAVER公司的营业收入指数为3.65,拉低了均值。日本与中国的营业收入大致位于同一梯队,文创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指数在10-20之间。日本的文创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比中国高,但二者的差距在逐渐缩小。


不同国家的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所得税额差距更大,并且每年都有比较大的波动。只有总部位于美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所得税保持绝对优势领先,每年的所得税额保持在2012年世界缴税水平的37倍以上,这其中主要的原因是美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巨无霸公司多,体量大,并且美国的企业所得税很高,故所得税规模也大。总部位于中日韩的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的所得税指数大体较为接近,且在全球范围内处于中上水平,税收贡献比较大,综合实力较强(表7)。一方面,这三个国家的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的经济效益显著,另一方面也可看出政府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完善。


四、2012-2016年全球100强中日韩

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创意能力比较

文化创意产业相对于其他产业,明显特点在于其持续的内容创新与创意,而创新成果转化及呈现最主要的载体就是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作为文化企业创新资源与创新能力的核心体现,对文化企业发展及投资决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对整个行业和国家经济的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日韩的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差异较大。如表8所示,日本始终领先于中国和韩国,且在全球的排名中波动变化,2012-2016年间最好的名次是2015年的全球第六,其余均徘徊在第十名左右,反映出日本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注重技术研发,拥有较为出众的文化创新能力。但2016年位列第十的日本,无形资产指数为13.89,与第一名的荷兰(无形资产指数112.48)相去甚远,从中可明显看出以日本为首的亚洲国家与欧美国家之间的差距,而且其无形资产指数总体呈“倒V型”变化,可见日本急需要培养世界顶尖级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中国文创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指数总体不断增加,排名愈发靠前,与日本的差距越来越小,2016年之后有望赶超。韩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在世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仅就无形资产指数而言始终相对落后,五年来始终不曾超过3,且整体呈下降趋势,排名变化幅度较小,因此亟待提升其无形资产的国际竞争力。


五年间,三个国家每年的无形资产指数与百强年度均值都有不小的差距(表8)。总的来说,依托雄厚的经济实力、完备的体制和先进的技术,美、英、法等欧美发达国家的无形资产表现突出且稳定,以中国、日本和韩国为代表的亚洲国家则任重道远。在新经济形势下,中日韩需要积极从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着手,不断拓展发展思维,创新无形资产的运营方法和路径,进而充实、提高和扩大无形资产的内在价值,突破瓶颈,积极发挥在亚洲乃至全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结语

本文对中日韩文化创意产业头部竞争格局的研判主要从2012-2016年全球文创100强中日韩企业数量、三国综合发展10强、中日韩文化创意产业盈利能力及创新创意能力这四个面向展开比较与分析。总的来说,中日韩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依然任重而道远。中国和韩国的文创产业尚处于上升期,目前正面临着诸多压力和阻碍;日本文创大致迈入成熟期,但若想保持或增强其在文化创意产业上的竞争优势,其难度也不容小觑。

对中国而言,中国文化创意产业起步比较晚,若要实现突破式发展,必须“清扫”面前的诸多障碍。一方面,要鼓励不同行业的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积极高效地利用技术创新优势、市场创新优势、产品创新优势以及互联网资源优势建立起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推动文化产业链的拓展以及多向协作与联动,形成规模扩散效应;另一方面,要着力培养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的国际化专业运作能力,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不断提高文化创意产业上市公司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当前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正处于重要的抉择时刻,在全球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情况下,中国需要重塑文化创意产业的结构与发展模式,多途径补给新动力,将我国的资金、技术、文化资源与沿线其他国家包括日本和韩国的资源优势充分结合,形成互惠互利、共同繁荣的“利益共同体”,以应对新的全球文化创意产业经济时代的到来,并且在新的全球文化创意产业结构中建立中国的话语权。

文章来源:

本文首次发表于《科技广场》,2019年2期,第40-50页,经作者授权全文转载,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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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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