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在韩国前顶级女团成员,在东亚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雪莉之死刚刚四十天,作为雪莉好友同为韩国知名女性的具荷拉于当日自戕于家中。然而相对于前者因为长期网络暴力产生抑郁症以致于轻生不同,具荷拉在人生的中途突兀的由自己画上句号,其实更有社会性。
具荷拉之死,追溯往上缘起于情侣之间的性爱视频——相恋期间,具荷拉不堪前男友崔钟范的暴力虐待决心分手,却不曾想男方以性爱视频曝光作为威胁,最终双方对簿公堂。
但尴尬的是,法官居然要当堂观看性爱视频,虽然考虑到韩国司法审理之中有陪审团的存在,而具荷拉和前男友崔钟范的这一场诉讼中,“偷拍”这一行是否存在又关碍案情判决——正是通过视频中的蛛丝马迹,法官因此认定崔钟范不存在偷拍行为。
然而公堂之上宣受害者的性爱视频于前,却无疑会为具荷拉带来极严重的后果——自此案审理之后,具荷拉不得不面对每天越来越多的仇恨言论。
而这些言论,几乎都围绕着“淫娃荡妇”四个字,进行扩展化描述。
可尴尬的是,在具荷拉和崔钟范的司法诉讼之中,却是崔钟范以财务损坏、伤害、威胁、强暴四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个月告终。但在社会舆论之中,却好似具荷拉犯下了滔天大罪,以至于需要面对汹汹民意。
事实上,当法官澄清性爱视频非偷拍之后,具荷拉其实就已经成了韩国法律之外的社会“道德之下的荡妇罪人”,人人可以唾之。
但其实,在道德之下,除了韩国社会保守、性压抑所带来的问题以外,更有韩国社会在两性问题上的巨大撕裂。
2018年7月7日,韩国爆发了一场约5.5万人参与的大型游行,抗议韩国社会愈演愈烈的色情偷拍风气。此次游行的参与者多为女性,且她们响应呼吁,统一的穿戴着太阳帽、墨镜和口罩这些能够象征保护自己“隐私”的道具。
当然,组织者此举可能是为了体面的保护游行参与者,因为在韩国不管出于何种目的,为了何种事情单独为女性张目的公共行为,都会招致部分乃至大量男性的仇恨言论,甚至因为身份的暴露,而使得生活遭到严重干扰。
例如Red Velvet女团成员裴珠泫只是因为分享了一本提倡女性自由的书籍,大量男性粉丝就表示深感失望,不惜在社交平台上对其进行激烈抨击,甚至于发表仇恨言论。
当然更为典型的是在公共舆论中屡屡有先锋行为,利用绘画将“性暗示”进行到底,甚至复出后也以性感示人的雪莉——因为将“性”堂而皇之的宣之于众,她在社交平台的个人账户下,几乎充斥着批评谩骂之声,这也是雪莉自戕后,有舆论认为逼死雪莉的不是抑郁者而是网络暴力的原因。
而在七月七日这场规模宏大的游行之前,在短短六十天时间里,韩国女性已经举行了两次规模上万的游行。
韩国女性的愤怒在去年夏天骤然爆发并非毫无端倪。
2016年以前,有一个叫做Soranet的网站,在这个网站上,盛行着各种女性的隐私照片和情色视频,可能是尾随偷拍,可能是私密欲照,而上传这些侵犯隐私、情色内容的多为男性,而这些内容的来源则可能是他们的妻子、情侣,也可能是他们在公共场所偷拍的陌生人——这些参与者还会在这个网站上对女性照片中的生殖器官进行排名。
事实上,Soranet作为在韩国的非法网站,网站上的内容虽然让人触目惊心,但这不过是韩国社会“窥阴欲”风气下的冰山一角。
根据韩国女律师协会调查,2017年韩国发生了6500起的偷拍事件,而在其中有11%的偷拍行为是熟人所为,剩下的89%则是犯罪者在公厕、地铁、公交、商场等公共场所犯下,而这些疑犯中包括了大学教授、老师乃至于政府官员。
而2010年时韩国的偷拍行为尚止一千一百余起,到了2017年却几乎上涨了50%,歪风邪气愈演愈烈,抗议者认为其中的原因便是因为警方没有对犯罪者采取“顶格处理”,甚至于仅有2%的偷拍者遭到了逮捕或者行政拘留。
同时最让女性抗议者不满的是“一旦性骚扰的一方是男性,警方就会迅速破案,可如果是女性则会敷衍迁延”。
可在韩国偷拍风气愈加风行,大量男性在互联网的“法外之地”偷窥“阴私”之外,韩国社会其实是一个对“性”极为耻于开口言及的国家。
韩国对性有多回避?旅馆作为现代情侣幽会的常选地点,在二十年前的韩国,往往藏身在偏僻的城乡结合部甚至深山田野间的道旁。而就算到了今天,类似的酒店也往往处在僻静人少的支街陋巷里。
对于韩国而言,婚前性行为不管是在传统的儒家理学的经义中,还是如今在韩国日炽的基督教教义里,都是不提倡甚至可耻的。
正是因为耻于谈性,韩国因此形成了所谓的“荡妇文化”——一旦女性在婚前失去“性”上的“贞操”,并且被公之于众,则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是被害还是故意,都会被视作人人可以唾弃的“荡妇”,失去来自社会的基本尊重。
然而尴尬的是,一面是韩国人对“性”讳莫如深。一面却是中下层的大量男性痴迷于偷拍,而位高权重的男性,亦不乏人将女性视为了可供“渔猎”的目标——在韩国夜店中,有所谓“水客”一词,意即夜店为位高权重或腰缠万金的尊贵客人,利用签单、酒水甚至于下药的方式为这些VIP客户提供各色美女,以供一夜春宵。
今年三月份曝光的李胜利夜店门,便是韩国水客产业中的冰山一角。
但闹的沸沸扬扬的李胜利夜店门,时至今日却仍无定论,甚至于牵涉夜店门的郑英俊和崔钟勋都被判刑,可李胜利仍然逍遥法外。而造成李胜利疑罪难定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缺乏直接受害人上堂作证——郑、崔二人获刑是因为涉嫌集体性侵女性和分享偷拍性爱视频。
因为在韩国,性侵受害者虽然能够在司法的帮助下,使行凶者罪有应得,但受害者却可能要面对二次甚至更长久的伤害。
韩国前忠清南道知事安熙正性侵女秘书一案中,安熙正虽然曾一度在电视上承认自己犯下性侵女秘书金志恩,并表示道歉。但在一审判决其无罪后,大量安熙正的支持者无视其人曾一度承认“犯罪”的事实,反而对于被受煎熬的金志恩唾骂再三,全然无视金志恩声泪俱下,斗争到底的誓言以及宣判无罪后安熙正仓促近乎沉默离开的现实。
这些安正熙的支持者们之所以有恃无恐,原因就是因为金志恩虽然“可能是被害人”,但同样也是韩国道德正确下的“荡妇”——而在韩国,唾骂后者的“正确性”,无疑远远重于维护前者。
而对于金志恩而言,性侵案诉诸法院后带来的二次伤害,除了社会舆论以外,甚至还来自于法院本身。
在一审中,法院在判决安熙正无罪的判决书中,堂而皇之的将“女性贞操论”书于纸上,认为金志恩没有把握好上司跟下属的分寸,致使双方有了不伦的基础,同时法院认为金志恩在被性侵后,由于表现不符合被性侵者的状态,所以最终一审判决安熙正无罪。
而在今年9月9日韩国最高法院虽然维持了二审安熙正有罪的判决,但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的态度,也足以让人一窥韩国社会对于性侵的基础认知——在安熙正的一审无罪判决书中,法官就明确表示“在大韩民国的优秀传统习俗中,女性的贞操比财产甚至生命更可贵”。
事实上,贞操论的本质,是理学昌盛社时代以来的东北亚文明认为女性并不完全拥有自己身体的支配权,一旦身体遭到玷污,最高标准就应是“死节”,反之则是“淫娃荡妇,有辱门楣”。与之相对的就是男性左拥右抱,夜宿青楼,则是“文人风流”,背君叛国身事二朝,则是“识时务”。
而朱程理学在自李朝兴盛至今近七百年,中间除了日本殖民时期有革除一部分陋习以外,韩国在文化上就再无大的更张,因此时至今日其传统可谓早已根深蒂固,女性在社会上的从属地位以及附带的“荡妇文化”也同样深入人心——至少深入韩国男性之心。
这也就是为什么安正熙以职务之便,性侵金志恩长达近九个月之后,金志恩才借着当时的社会运动之势,将此案公之于众。
这也就是为什么,成为李胜利夜店门导火索的会是一位偶然涉及此间的韩国男性——因为对于大量普通韩国女性而言,发起司法诉讼不一定能获胜,但个人的污名化却是必然的。而这样的代价绝不仅仅是得不偿失可以概括,这可能会让一位普通女性在社交网的异样眼光中度过余生。
而当韩国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都处在这种境况之下,也就无怪乎就算是具荷拉、雪莉这样站在韩国社会金字塔上层的女性也无法改善自身的处境了,毕竟韩国是一个民主社会,当女性连用选票都无法改变韩国社会的“荡妇文化”的时候,女明星的光环再强大,又如何能移风易俗呢?更别提,韩国女团本身就是以男性粉丝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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