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曼 通讯员 田贝贝
今日,洛阳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市民白某因在朋友圈发布一条信息,而在拘留所度过了十一假期。一条朋友圈,怎么就会让白某进入了拘留所呢?
原来,9月7日白某的车辆在洛阳市创业路因不按规定停放,被洛阳交警高新大队民警巡逻发现并拍照取证。
随后心存不满的白某,用其网名“涧西灭霸”在朋友圈公开发布“创业路这**交警贴你**真**、… 等的辱警言论,短短几十个字,脏话连篇,恶意满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交警的执勤执法行为接受全社会各界监督,同时也受法律保护,如若对交警执勤执法有异议,可以采用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合法途径,但白某却通过网上谩骂宣泄的违法方式。
在确定该信息后大队迅速开展调查,虽当时白某已删掉了该条辱警信息,但法律岂容践踏,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惩!
随后经公安分局进一步侦查,证实网名“涧西灭霸”为居住在洛龙区的白某,在法律和事实面前,白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在微信群内发信息辱骂交警的经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10月2日白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面对这一结果,白某后悔不迭,然一切为时已晚,只能到拘留所好好反省,过一个终身难忘的“小长假”了。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sokankan.com/article/811577.html
赞 (6)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公租房的政策特征有哪些?
« 上一篇2019-10-09 23:01:30
北京出台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这两大类群体享培训+补贴
下一篇 »2019-10-09 23:2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