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二者缴费基数一致。
其中,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2019年5月起比例调整为16%),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其中,单位缴纳职业年金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另外:全额拨款的单位,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实行记账方式,不缴费;非全额拨款的单位,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实行实账积累,需缴费;
二、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工资基数计算公式
1.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度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发放工资月数+年终一次性奖金(职务工资+级别工资)/12
大多数机关缴费基数=上一年度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津贴+生活补贴)÷发放工资月数+年终一次性奖金÷12
2.事业单位缴费工资基数=本人上年度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特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发放工资月数
大多数事业单位缴费基数=上一年度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绩效工资)/发放工资月数
其中: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三、改革前后“老中新”三类人员划分
“老人”指2014年9月30日前已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到龄退休的人员;
“中人”指2014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之后到龄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新人”指2014年10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改革前后“老中新”三类人员退休待遇计发办法
1. “新人”的待遇如何发放?
(1)计算公式: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2.“老人”待遇如何发放?
“老人”继续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原退休费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其中纳入统筹的待遇(基本退休费、生活性补贴)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其他待遇由单位按原经费渠道发放。同时,“老人”不再像以往一样随在职人员涨工资而涨退休费,而是改为执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3.“中人”的待遇如何发放?
“中人”的待遇在“新人”待遇构成基础上增加了过渡性养老金。即:养老待遇=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
4.“中人”当中为什么存在过渡性养老金?
因为“中人”在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里没有实行个人缴费,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存储额中就没有体现这段时间的劳动贡献,因此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5.如何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蓄额/计发月数。这个计发月数,与退休年龄直接相关,例如55岁退休的,计发月数规定为170个月;60岁退休的,则是139个月。如果退休年龄不变,计发月数就是固定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越多,您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越高。
6.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是如何计算的?
职业年金的退休方式有两种。第一,到退休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可以一次性用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并按保险合同的约定领取待遇,享受相应的继承权;第二,按照计发月数领取,即职业年金=退休时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发完为止,如果没有发完,这个也可以继承的。
7.改革后,为什么对“中人”设立了10年过渡期?
10年过渡期就是从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在这个期间内退休的“中人”,会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
具体来讲就是,按照新办法算出来的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为保证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的平稳过渡,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20%,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末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有的人认为,过渡期办法就是,如果一个人在第一年退休,除退休当年要发放超出部分的10%外,到第二年,就要发放超出部分的20%,直到2024年把新办法高出老办法的金额增加到位,这样的理解是不对的。养老待遇按退休时核定标准计发,退休后按调待政策调整。
具体退休待遇案例可参考以下链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前后不同时间节点退休人员案例解析 https://www.toutiao.com/i6740910262754214414/
本文参考了人社部网站、国发〔2015〕2号、人社部发〔2015〕28号等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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