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发布违禁品广告,一男子因此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被罗甸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
今年4月中旬,罗甸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互联网巡查工作中,发现一微信账号在其朋友圈上发布贩卖疑似弓弩的管制物品的信息,并附卖家微信二维码截图一张。
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陈某益长期在其朋友圈发布销售弓弩、弹弓、管刀、钢珠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信息,通过倒卖违法管制物品获取利益。2019年6月19日,罗甸县公安局民警将涉案男子抓获。
经审讯,陈某益对其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发布并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行为供认不讳。同时网安大队及时将陈某益供述涉黔南州三都、瓮安、惠水3个县的买卖行为信息推送核查,第一时间收缴组装弓弩7支,消除潜在治安隐患。
9月16日,陈某益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犯罪被罗甸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陈某益发布的贩卖违禁物品信息。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张仁东丨编审:冷兵丨签发: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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