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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凤台县庆喜面粉加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 凤台县庆喜面粉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侵害不特定消费者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电话: 0554-8681090

特此公告。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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