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将实施,在全省范围正式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8月30日上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举行了《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对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以及合理处置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省公安厅表示,该《规定》在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方面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图:VCG
免费登记上牌、免行驶证、免年检
截止到2018年底,我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到522万辆。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实施免费注册登记,免行驶证,免年检,最大限度便利车主。省公安厅介绍,此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免费登记上牌。
此外,考虑到电动自行车主在日常骑行中随身携带行驶证过于麻烦,采纳了部分车主的意见,规定电动自行车申请注册登记只发放号牌,不制作也不发放行驶证。这也就意味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今后无需随身携带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即可上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登记是免年检的。电动自行车登记项目只有三项,分别为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和注销登记,电动自行车登记后无需再作任何检验,不增加车主任何负担。
为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
实施临时注册登记,设置过渡期,合理处置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根据《规定》,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制度,车主在申请临时登记并取得临时号牌后可上道路行驶。其二,规定对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买且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与此同时,为了合理、平等地对待所有在用超标电动车,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设置上实行一个标准,统一定为3年有效期,即我省核发的所有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有效期统一至2023年3月1日终止。为方便原有电动自行车车主办理注册登记事宜,从9月1日至明年3月1日,统一给予6个月的办理期限。
尽可能多地设置服务网点
实施统一登记,电子化档案管理,最大限度优化登记流程。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开发建立了全省统一的登记平台,设计并发布了全省统一的登记号牌、临时登记号牌式样和标准,从机制体制上确保全省实施联网统一管理;另一方面,依托互联网平台,尽可能多地设置服务网点,比如,规定在条件许可时可以在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办理登记业务。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下一步,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的督导检查,深入开展评估问效,确保登记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与此同时,省公安厅正在开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省政府规章)立法前期工作,届时将对电动自行车行驶路权、通行规则、非机动车道的建设完善等群众关切事项作出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潇湘晨报记者宋凯欣通讯员颜英华彭吉露长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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