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1
债券代码:113504 债券简称:艾华转债
转股代码:191504 转股简称:艾华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2019年度拟新增与关联公司艾华新动力电容(苏州)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并对公司 2019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进行调整。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公司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1.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公司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艾立华、王安安、艾立宇已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同意公司在2019年度拟新增与关联公司艾华新动力电容(苏州)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并对公司 2019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进行调整,即向关联人艾亮租用其房屋的金额调增人民币3.6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与独立董事沟通并获得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公司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艾立华、王安安、艾立宇回避此项议案表决,其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调整公司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三)本次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与关联人艾亮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需对双方关联交易金额进行调整,关联交易类型不发生改变,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艾华新动力电容(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新动力”)
1.基本情况
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W6DNK6H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利村102号B栋厂房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 3 月 12 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薄膜电容器;销售:电子元器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
股权结构: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650万元,持股 65%;苏州健辉科贸易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持股 20%;杭州富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出资150 万元,持股 15%。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艾华新动力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投资”)的控股子公司,艾华投资持有艾华新动力公司65%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公司与艾华新动力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
(二)关联人:艾亮
1.基本情况
艾亮,女,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任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公司项目部经理,艾华学院执行院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艾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艾立华和王安安之女、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第(二)、(四)款规定,公司与艾亮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在2019年度拟新增与关联公司艾华新动力电容(苏州)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2.对公司 2019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进行调整,即向关联人艾亮租用其房屋的金额调增人民币3.6万元。
(二)交易原则
1.交易的定价原则及方法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执行。
2.交易的数量与价格
(1)公司在2019年度拟新增与关联公司艾华新动力电容(苏州)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此范围内交易双方签订具体合同约定实际交易数量和价格,计算交易金额。
(2)公司将与艾亮在新预计的交易金额范围内开展业务,交易双方签订具体合同约定实际交易数量和价格,计算交易金额。
(3)交易价款结算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4)协议及合同生效条件
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和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增加公司品牌知名度,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交易。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sokankan.com/article/380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