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刘雪莲
女职工医保缴够20年就不缴了,和一直缴到退休的人员相比,退休后待遇会有什么不同?失业期间没缴费,还能享受医保待遇吗?27日下午,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林瑞做客“民生在线”时,解答了一批网友们关注的医保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关于医保缴费年限
问:医保缴满15年,退休可享受医保待遇吗?
答:按规定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男满二十五年、女满二十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职工医保参保人符合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时达不到上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且办理退休手续时未按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的,退休后不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后又要求办理补缴的,按照退休时应当补缴的一次性补缴额予以补缴,并从补缴次月起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时间够了可以停缴等退休吗?
问:女职工医保缴够几年就可以不缴了,和医保缴到退休的人员相比,将来的待遇一样吗?
答:根据青岛市医保政策规定,女职工医保缴费满20年的,退休时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如缴费满20后不再缴费,虽然退休后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但停止缴费到退休前这段时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因此不建议停止缴费。
(大家可以发现医保缴费和养老缴费的不同。养老缴费是多缴多得,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职工缴费年头越长,退休后养老金待遇越高。但是医保缴费只要缴够年数,退休后的医保待遇是相同的,但是,如果参保人缴费年数够了,却还没到退休时间,又停了缴费,那在退休前的断缴期,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万一这时生病,就很没有保障。)
失业期间没缴保险还能有医疗保障吗?
问:我已经失业在家8个多月了,下岗时办理了失业证,失业期间社保金都没有缴纳。请问我还能享受到医疗保障吗?如果能,我能享受到什么时候终止?怎样才能保证自己继续享有医疗保障?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缴费。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未就业的,可自愿按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按城乡居民身份(需有本市户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参保人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应当连续缴费。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中断缴费三个月及以内的,可以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会医疗保险费,补缴后,计算连续缴费时间,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中断缴费超过三个月以上,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再次参保时,从缴费当月起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中断期间和六个月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在集中缴费期(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缴费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未在集中缴费内参保,自缴费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您可拨打我局电话85716902,在了解您缴费情况后详细回复您。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sokankan.com/article/367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