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起床,一位创业的好友找到我,表示他们公司有一个员工,入职半年多了,基本上每个月都会迟到了好几次,这件事搞得管理层十分不满,打算将这名多次迟到的员工给辞退。
为了避免公司在辞退的过程中存在风险,被员工抓到把柄去申请劳动仲裁,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影响,保险起见,他还是希望我能帮忙分析一下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对于公司依照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这种情况,其实是很常见的。
而且我国《劳动合同法》也有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好友的公司也是想使用《劳动合同法》这一个权力,将那名多次迟到且屡教不改的员工辞退。
但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如果员工在入职的时候,公司并没有将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公示出来,导致员工根本就不了解公司有哪些规定。
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在依据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能就涉及违法辞退了。
来看一则案例
2013年的时候,张某入职某快递要公司担任派件员一职,入职的时候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内约定张某的试用期是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5000元,转正后工资为6500元,公司福利待遇很好,表示会在一个月内帮张某参与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之后张某便一直待在这家快递公司上班,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时还与公司再续签了一份3年的劳动合同。
在职期间,张某曾从上级领导那得知,公司的规章制度有发生变化,但具体哪些细则产生改变,他却因为平时工作繁忙,根本没有空余的时间去了解,想着自己安分守己一点准没错,张某也就没有过多的在意
2018年3月份的时候,张某突然得知老家的母亲跳广场舞的时候晕倒了,便赶忙向部门领导请了5天的假,回老家照顾母亲,谁知道从老家回来后,张某被公司人事告知,由于他请假没有走公司后台的流程,所以这5天他被公司认为是矿工。
而公司规章制度有表示,员工一个月旷工3次以上,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张某已经被公司依照这条规定辞退。
张某申请劳动仲裁
回到家后张某越想越气,自己明明跟领导请了假,公司却以没有走后台审批流程为由判定他请假无效,还说他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问题是他压根就不知道公司的规章制度里面都写了什么。
第二天张某一大早便起床,拿着公司开的离职证明跑去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表示他被公司违法辞退了,他希望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65000元。
仲裁委审理的时候,公司一直强调张某是知晓规章制度的,但却没能拿出任何证据,而张某则是一再强调自己根本不知道公司到底有哪些规定,最后仲裁委作出裁决,要求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
劳动合同的赔偿金65000元。
分析
很显然,如果公司能够拿出证据证明张某是知晓公司规章制度的话,那张某可能就不会得到仲裁委的支持,因为他确实没有走公司后台的请假流程,公司作出的辞退行为是合法的。
但问题就出在,公司并没有向所有员工公示过公司的规章制度,这也导致了仲裁委在要求公司拿出证据的时候,公司根本拿不出来。
所以,公司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一定要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是全体员工进行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等制定出来后还要公示出来并告知所有员工才行。
总结
好友听到这里后,问我有什么方式能够证明员工已经知晓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确实,在举证这一方面,公司比较难,这里提供比较好的解决方式,那就是在员工入职的时候,公司直接将《员工手册》和《公司规章制度》交给员工,并让员工在上面签字,又或者是,公司在进行全体员工培训的时候,要求到场人员进行签字,然后保留培训的影像资料等等。
听完这里,好友赶紧回告辞走了,我猜他的公司因该没有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示给所有员工。
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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