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发展的迅速,使现今借钱十分方便,网上五花八门的借贷平台更是层出不穷。因借钱渠道的多样化,也很容易遭遇高利贷、套路贷,借款人最后利滚利到还不起的地步。
哪些网贷不用还
第一:高利贷
高利贷,相信对大部分人不陌生,随着监管的严厉,高利贷则为不可曝光的一种借贷,超过规定的利率,民间借贷也是可以不用还的。
《民间借贷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债务人请求债权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你遇到的借贷产品实际利率过高,超过36%的利息部分也是不用还的;如果已经还清,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返还部分利息。
第二:砍头息
什么是砍头息?打个比方,借款20万,但合同里写借款25万,实际到手可能只有18万,其中5万则为砍头息,另外的费用则为所谓的手续费。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条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因而从本质上说,砍头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人也是有权选择不还。
第三:合同模糊的贷款
合同内容模糊的、或无牌照企业发放的贷款也可不用还。
根据《借款合同》条例第6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用途、金额、利润、还款期限、方式、违规责任等内容。如果违反上述内容,合同无效,不用还款。
如果是正规的网贷公司必须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得到批准后,再到当地工商部门注册并领取执照,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银监会报送相关资料。如未领取执照,则视为无牌照企业,其发放贷款是非法放贷,借贷合同直接无效。
第四:套路贷
被迫贷的资金,也是不用还的。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是因为被借出方以威胁、恐吓、胁迫等手段形成的贷款,这种借贷关系也是无效的,借出方想要借款人还钱,法律也不会支持。
第五:借钱做违法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也就说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出借人得不到债权时不受法律保护。
第六:贷款内容不明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所有的借款合同中都必须体现贷款种类、借款利息、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方式和违约责任,如果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中并没有完全体现以上几个必要因素,这类合同是属于无效合同,借款也不用还。
第七:实际并未发放的网贷
此外,借款成立的最重要一个条件就是借款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获取了对应的金额,如果只签订了合同,借款人没有收到款项,那么这笔债务也是不成立的,借款人也不必承担偿还的责任。比如:被盗取信息被贷款的情况。
第八:非法债务分担
债务分担主要指夫妻间的债务纠纷问题,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是共有的,但有些夫妻为了骗取对方的财产,勾结他人制造虚假债务达到骗取目的。所以要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双方都知道债务情况且同意,二是债务用于家庭生活。
第九:向无民事行为的人借款
在民间借贷,无民事行为的人(包括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成立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如果是未成年人想要借款的话,需要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如果监护人不同意或者不了解,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需偿还贷款。
如果大家在贷款时遇到以上几种情形,那就可以不用还款了。当然,如果是在正规机构借的钱,那是一定要按时还款的,借钱不还将会影响到你的征信记录,征信报告一旦花了将会直接影响你今后的房贷、车贷等银行贷款的审批。
如何区分正规贷款公司和非法公司?
随着互联网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迅猛,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动歪脑筋,利用大家认知的空白从事诈骗活动。
那些打着网上贷款的幌子其实从事着诈骗的公司总会用“当天就可以放款”、“不需要征信”、“放款下不来可以退款”、“贷款不用还”等这样的话来诱骗受害者,而这些都是正规贷款手续里不可能出现的。一般来说,贷款公司的申请门槛比银行低、利息比银行高。但低门槛不代表“零”门槛。
2020年关于民间借贷的最新规定
新规一:突破了银行四倍利率限制
年利率24%以内受法律保护。24%至36%作为一个自然债务区,法律不干涉,多给了不能要回,没给也不能强求。年利率36%以上的为无效,多给了可以要回来。具体如下:
- 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
- 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 年利率在24%--36%之间这部分利息,法律不保护。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偿还,法院同样会驳回;
- 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新规二:企业间经营需要拆借受保护
以前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一般以违反国家金融监管而被认定为无效,新《规定》明确了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司法应当予以保护。
新规三:网贷平台仅提供媒介不担责
《规定》明确,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如果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新规四:民间借贷合同五种情形无效
- 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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