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有人会认为,汽车自燃会离自己很远,然而并不是这样的;
你的疏忽,很可能就导致自燃的发生。
真的发生自燃的时候,你庆幸你买了保险可以理赔,然而也并不一定,也要购买了相关的保险,符合相关的规定才可以理赔。
那么,这些到底是怎么一个情况?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跟大家一一说清楚。
案例详情:
2013年5月,曹某驾驶新买的货车行驶时货车突然发生火灾,造成该车和货物及路产损坏,包括该车损失66086元、施救费18000元、路产损失2450元。
曹某之前,曾在保险公司给该车上了保险。
事故发生后,曹某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义务,支付赔偿款及合理费用88986元,并由保险公司承担诉讼费用。
保险公司认为,本次事故为轮胎与刹车蹄片摩擦引起火灾,不在自燃险范围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曹某想不明白,明明是车辆突然起火,怎么就不在赔偿范围之内了。
后曹某将保险公司诉至法庭,请求其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案例分析:
人民法院认为: 曹某的车辆的起火原因为,左后桥里侧轮胎轮毂与刹车蹄片摩擦,产生高温,引燃轮胎,引发火灾。
该起火原因,不属于保险公司免赔事项中的任何一项,所以保险公司应对曹某的损失予以赔偿。
根据保险合同:“每次赔偿实行 20% 的免赔率。”
曹某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中包括了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
曹某的损失中,自身车辆损失66086元、车辆施救费18000 元共 84086 元,属于该条款理赔范围,保险公司赔偿其中的80% ,即84086×80%=67268.8元。
曹某的另一项损失即路产损失为 2450 元,属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理赔范围,保险公司应全额赔偿。
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保险公司给付曹某 69718. 80 元。
八哥总结:
大家需要特别注意一下,不是说,买了保险,就一定可以获得赔付,第一你要买了保险的附加险种:车辆自燃险,除此之外还有第二点要注意,那就是自燃原因。
自燃损失险规定,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身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引起火灾的,属自燃,投保的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发生自燃又买了自燃险的话,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除此之外,保险车辆改装或加装的设备引起的火灾,和不明原因产生的火灾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
还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别人的车子发生自燃而引燃了你的车子,这种情况你的保险也是不赔的,只能通过走发生自燃的车辆的车主的保险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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