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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岩松:老师不敢“惩戒”,受害者最终是孩子!老师:正确的废话

白岩松说:明确教师惩戒权,势在必行!老师不敢"惩戒",受害者最终是孩子!

很喜欢白岩松的正直和睿智,但是作为老师,我想说白岩松说的这句话是一句”正确的废话“,在道理上,它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没有实际作用和指导价值。

一、给老师惩戒权,老师敢用吗?

老师已经被吓怕了!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老师现在这种地位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不会凭借一纸空文就能改变的,老师周围发生了太多这样的事情了,让老师不敢管、不愿管的形象,越来越普遍。

给老师惩戒权,老师会用吗?老师敢用吗?我们设想一下下面这两种情况的结果会如何:

第一种情况:甲学生上课睡觉,被老师批评,该学生起来之后,二话没说把老师打了,老师会受到保护吗?正常情况下,老师被打就打了,即便是学生被开除了,又能怎么样呢?况且学生很可能会开除不了,家长可能还会状告老师打了学生,老师会吃不了兜着走!如果上传到网络,老师还会受到网络暴力,成为很多人的出气筒。

第二种情况:乙学生违纪,被老师批评,结果学生离家出走甚至跳楼自杀了,老师怎么办?这种情况不是没有,有学生考试作弊,被老师发现后,跳楼自杀,这种事情确实发生过。现在,当学生考试作弊时,老师想的不是如何处分他,而是如何保护他的”自尊心“,这是一种多么奇葩的事情啊,但是老师能有什么办法?如果学生自杀了,谁会饶了老师?

所以,如果社会环境不改变,盲目给老师惩戒权,就是害了老师,安徽跳江自杀的周老师已经用实际行动说明了一切。

二、老师使用了惩戒权,结果会如何?

实际上,班主任早就有了惩戒权。早在2009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 第十六条,就明确规定: 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这实际上让赋予班主任老师惩戒权,但是结果如何呢?山东五莲的杨老师,用书本拍打逃课学生,被”三连杀“,教育局对待一位”明星老师“尚且如此,对待其他老师呢?如果不是网络上持续发酵,如果不被央视和人民日报点名,有关部门会撤销对杨老师的处罚吗?

当老师和学生家长发生冲突时,教育局和校长,有几个能够给老师主持公道的?家长,他们管不了,又怕家长闹大了,影响学校和教育局的形象,影响他们的政绩,所以牺牲老师,”以平民愤“,是常用的做法,无论是周老师还是杨老师的经历,都说明了这个问题。

所以,不要用”惩戒权“来害老师了,如果需要惩戒权的回归,那就给学校吧,不要给老师,老师承受不起,也使用不去,因为成本太高了。可以由学校的教导处来”依归“实施,对于严重违纪的学生,班主任交给学校,由学校处罚,出了问题,学校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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