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群兴玩具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北京九连环解除所质押的291万股。从历史公告来看,群兴玩具2019年将股份反复质押,约有6次以上质押和解除质押。
目前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比例约92.11%,北京九连环质押比例高达76.76%。
主业荒废,2019年前三季度炒股亏损4000多万
群兴玩具是一家老牌玩具生产企业,作为A股曾经的“玩具大王”,现在主业已基本被剥离。近几年公司营收不断下滑,2013年之前还有4-5亿的营收,现在仅3000多万,沦落为一只壳股。
2019年前三季度,群兴玩具实现营收3562万元,同比增长163.6%;归母净利润-2070万元,同比下降448.68%。然而其扣非净利润却有1925万元,同比增长1969.13%。
2019年1-9月群兴玩具多次进行证券投资,然而公司的炒股水平有点差,不仅没赚到钱,反而亏损4765万元,把今年的家底全部亏完。
实控人变更,市场资金炒作重组预期
群兴玩具上市以来多次筹划重组,进行多元化布局,涉及到手游、核电、新能源汽车等多个行业, 可惜均没有转型成功。
或者是因为玩具行业不景气,公司陷入了经营和转型的困境。2018年10月,原实控人林伟章、黄仕群转让群兴玩具控制权,王叁寿成为群兴新的掌舵人。
伴随的是公司一大批高管离职,2019年1月22日,副总经理(副总裁)陈惠板辞职,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2月26日,朱小艳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但仍继续担任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4月19日,沈新鹏辞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4月23日,董事长纪晓文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一并辞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职务,并不在公司继续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根据2018年年报,在职员工人数仅17个人,包括3名销售、8名财务、6名行政,然而这样一家主业空虚、经营亏损的企业,竟然还能支撑40亿的市值。
不为别的,作为一只壳资源,市场资金主要炒作的是重组预期。新实控人王叁寿拥有大数据公司,据称是国内最早的大数据公司之一。在2018年底进行了D轮融资,估值过百亿。
王叁寿接受群兴玩具之后,开始转型科创咨询业务,2019年1-6月,科创咨询行业仅实现营收384.67万元。
然而科创咨询并没有让群兴的经营出现好转,公司依旧处于保壳的路上,重组离投资者们也很遥远。
2019年11月18日,群兴玩具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与汕头市金佳力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厂房出售意向书》,加速清理玩具业务。公司拟向金佳力出售公司位于汕头市澄海区风翔街道海围片丹霞路西侧的一处土地厂房,宗地面积为27264.4平方米。此意向书签订之日起3日内,金佳力需向群兴玩具支付意向金535万元。
炒概念、蹭热点、股东减持引来监管层质疑
科创咨询仍有待孵化,不过群兴玩具在概念炒和蹭热点上似乎颇具新心得,从炒壳到二胎概念,再到区块链,在业绩低迷时总能保住股价。
2019年10月份,A股区块链概念一片火热,群兴玩具又盯上了区块链。11月15日发布公告称,子公司黑匣子数据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拟以增资扩股形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北京文鑫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黑匣子注册资本增加至1176.47万元,群兴玩具持股比例为85%,文鑫汇持股比例为15%。
黑匣子从事区块链在垂直领域的数字货币、数字农业、金融风险评估预警、跨境电商区块链追溯、数字城市、城市物联网等具体的应用,成立于2019年9月17日,注册资本1176万元,目前尚无运营数据。
群兴玩具此举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2019年11月15日,深交所要求群兴玩具详细说明黑匣子公司区块链业务,并向战投方文鑫汇合作方式提出问询。
值得注意的是,群兴玩具在10月15日发布股东减持公告,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拟减持不超过3532.32万股。
深交所也对此提出询问,要求说明群兴投资减持执行情况、进一步的减持计划,以及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是否存在利用概念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2019年股东减持套现达2亿元
群兴玩具减持可不止是以上那一笔,2019年以来,公司股东频频减持,累计减持套现达2亿元。
具体包括董事长纪晓文在3月19日拟减持不超过20.5万股,股东广东群兴投资在3月15日拟减持不超过3532.32万股,股东陈吉东在7月11日拟减持不超过3400万股,股东群兴投资在10月15日拟减持不超过3532.32万股, 共四次减持计划,其中大股东群兴投资拟减持7000万股。
根群兴玩具的减持进展公告,目前股东陈吉东已减持1177万股,大股东群兴投资已减持2347万股,累计减持套现金额达2亿元。
然而大股东群兴投资的减持还在进行中,10月15日的巨额减持还未公布.A股忽悠投资者,然后趁机减持套现的“血案”太多。
所以群兴的投资者们,还是谨慎点吧!
作者:说文解股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sokankan.com/article/2329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