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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柏:同一个历史人物,出生地和工作地评价如何天壤之别?

梁嘉彬追索十三行历史,源头就着落在汪柏的“客纲客纪”,而澳门“殖民史”溯源也是指向汪柏其人。此人对明清数百年对外贸易的影响非常大,但他史上的名声不好,受贿出卖澳门的嫌疑一路伴随,经中外部分史论家坐实、放大,几成定论。

明中叶以来广东地方官吏开放海上贸易的倾向和势力都非常大,嘉靖初年,广东文武官员官俸多以番货,为此代请开海禁和贸易。巡抚林富有互市四利:收税以供御用;充兵饷、备不虞;蕃舶流通,上下交济;小民辗转交易,衣食其中。与清廷不重视关税收入不同,当时外贸收税是广东一大财政收入,所以广东地方官员与葡人协商时,就是以葡人交纳关税为条件的。

汪柏任广东海道副使时(1553—1555年),广东的中外贸易已经十分活跃。他在任上做了三件青史留名的事。一是按照宋朝遗制设了客纲客纪,客纲类似后来的保商,客纪类似行商属下的买办。二是平定以何亚八为首的中外(包括葡国)海盗武装,建立起良好的沿海贸易秩序。三是与葡人索萨和谈并达成口头协议,结束双边敌对关系,友好通商。这三件事是汪柏主政时期为中外贸易和交往做的系统工程,确立了汪柏为十三行滥觞之历史地位,也给他带来了出卖澳门和贪污受贿的恶名。

“中葡第一项协议”是个平等的协议,汪柏在和谈中掌握了主动权,同意葡人在广东做生意,但要接受中方管理,尊重中方官员,并交纳关税,不存在损害中国主权和利益的问题。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汪柏的做法算得上改革开放举措,充分照顾到双方的利益和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难能可贵。

对汪柏的评价,他任职的广东和家乡江西截然不同。

中文文献中,说汪柏受贿出卖澳门,始作俑者为郭棐(《粤大记》和《广东通志》),鲁曾煜重修的《广东通志》则下了定论。

民国时吴宗慈修《江西通志考》载:柏所致风裁自持,淡于嗜欲,所得俸积,尽以均之昆弟。家乡的父母官亦赞其“才识品望、卓卓邑乘,予每想见其伟人。”

当然广东也不是一边倒的尽说坏话,明清时期粤地一些史志家论及这段历史时只是如实地记录了葡人经汪柏允许始入居澳门,而未牵涉所谓的行贿受贿问题。如周广《广东考古缉要》、印光任、张妆霖《澳门纪略》就没有采纳郭棐的说法。但对黄庆受贿,却照抄了《明熹宗实录》相关内容,可见同为海防官员受贿,他们是有所取舍的。

事实上,鸦片战争前,广东地方政府包括粤海关对澳门的管理从没中断过,既无主权争议,何来汉奸卖国贼?汪柏开风气之先,惜后继无人,一代不如一代,此实广东之大不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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