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现金支票的有效时间是在10个自然日,从签发的时间开始算起,列如在5月10日签发的现金支票在5月20日是最后一天兑换的日期。由于现金支票是可以直接到银行兑换现金,所以时效比较短,如果持票人在10个自然日内没有向银行兑换现金支票,后续超过时间在去兑换,银行有权利拒绝。对于异地使用现金支票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另外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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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治理大气污染,捍卫省会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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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记!造谣、传谣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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