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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虎公司起诉陆风X7外观抄袭案落定 最高法驳回江铃控股再审申请

财经网讯 陆风X7抄袭一事终落定,路虎胜诉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9年12月16日,最高法驳回江铃控股二审再审申请,裁定陆风X7抄袭路虎揽胜极光设计。

路虎揽胜极光于2010年在广州车展首次亮相。江铃控股旗下陆风X7车型在2014年广州车展首发。陆风X7与揽胜极光高度相似的外观设计,受到极大关注,月销量一度超过2万台,成为陆风汽车旗下热销车型。

2016年6月,路虎正式起诉江铃控股公司,指控该公司陆风X7车型涉嫌抄袭路虎揽胜极光(Range Rover Evoque)车型设计,并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了诉讼。一审判决路虎败诉。

路虎不服申请二审,胜诉。2019年3月,北京朝阳区法院裁定,陆风X7汽车有5项车型设计是直接抄袭了路虎揽胜极光的设计。根据法院判决,江铃控股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立即停产、停售两款陆风X7特定车型,在官方网站及媒体上发表声明,并向捷豹路虎公司支付赔偿金150万元。

但因江铃控股不服判决,其申请二审再审。当时财经网就此与陆风汽车副总经理潘欣欣确认,其表示消息属实。

通过裁判文书可知,最高法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为:1.二审判决关于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判断主体认定是否正确;2.路虎公司于复审阶段提交的证据;证据4中所显示的汽车外观能否作为对比设计;3.二审判决认定本专利与对比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是否正确。

最高法以江铃控股依据不足、系认定事实错误等原因,驳回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这意味着,陆风X7外观设计抄袭案最终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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