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张弓长)连日来,北方新报融媒体先后以《近百商户遭内师大所属物业收高价电费》《近百商户遭内师大所属物业收高价电费续:内师大成立工作组彻查此事》为题,对内蒙古师范大学所属的华远蒙兴物业公司多年来一直向学校周边近百家店铺收取高价电费问题进行了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
12月20日,内蒙古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党支部书记王贵俊和一位李姓负责人专门来到本报,就此事与记者进行了沟通。采访中,王贵俊书记坦承该公司所属物业确实存在收取高价电费的情况,并且声称内蒙古师范大学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彻查此事,认真整改,严肃问责'。
12月23日,内蒙古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一负责人又给记者发来一份题为《蒙兴物业公司已经开始上门为商户退降价电费》情况说明,说明中这样写道:“12月22日,蒙兴物业公司已经开始上门为商户退降价电费。在主管部门内蒙古师范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华远总公司)指导下,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五次降低蒙西地区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12月20日开始前期准备工作,当天晚上,21日全天,资产经营公司领导现场指挥,蒙兴物业公司员工昼夜加班,认真梳理2018年和2019年商户的电费缴费情况,严格按照自治区发改委5次降价的文件,分时间段逐笔核算出了应退还给各商户的降价电费金额。由于12月21日、22日是双休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无法从公司账上提款退费。为早一天把这部分电费退还给商户,公司领导带头,员工们一起先筹借资金,确保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把降价电费退给商户。12月22日上午,资产经营公司领导现场督办,蒙兴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挨家挨户为商户办理退费。截至下午5点,已退商户降价电费 61 户,退降价电费金额64264元,80%商户已退费,剩余商户当天没有开门营业,明天继续联系未退商户办理退费。”
对于该物业公司的此次退费,商户们纷纷提出质疑,他们说“这家物业公司多年来一直以0.88元的价格收取电费,这个价格远远高于历年的正常电费。《北方新报》对这件事进行报道后,物业为啥只退还2018至2019两个年度多收的电费呢?2018年之前多收的电费,为啥不退?”根据记者目前掌握的证据看,该物业公司至少从2016年开始,就在以0.88元的价格向商户们收取电费。采访中,记者又多次拨打内蒙古师范大学宣传部负责人的电话,但对方均未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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