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驾校培训服务,提升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和源头,近日,我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知,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门对大型车辆(B2及以上车型)培训实施培训计时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申请时,将查验学员培训记录。
新报名的大型车辆驾驶培训启用计时培训系统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驾校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问题较多,主要是“黑教练员”“黑教练车”屡禁不绝,个别驾校违规经营,教练员不按教学大纲培训、学时缩水,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市民找驾校报名,有时会出现报名在这家驾校,培训却被转移给另一家不具备考试资格的驾校这种情况。有的教练员在对学员进行培训时,会以种种理由减少培训课时,损害学员合法利益。”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
为此,根据国家与山东省发布的相关法规与工作要求,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大型车辆(B2及以上车型)培训实施培训计时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申请时,将查验学员培训记录。小型车辆培训计时管理在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下发后实施。
据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对2020年1月1日后新报名的大型车辆学员(以车管所受理日期为准,不包括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人员),我市各驾校应当使用培训计时管理系统记录培训学时,培训学时达到培训教学大纲规定学时的,由驾校出具经交通运输部门审核的培训记录。未取得培训记录或培训记录未经交通运输部门审核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考试。
驾校须安装规范的教学设施,与省级平台联网
“我们交通运输部门会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紧密联合,充分利用信息系统,积极推进培训记录的电子化和网络推送,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互通共享,保证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方便驾校和学员。”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表示。
此外,取得大型车辆培训许可的驾校,应当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安装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培训计时系统、驾驶模拟器、远程网络教育等教学设施,实现与省级监管平台的联网对接和上传培训数据,并对学员做好政策宣传和通知工作,以便学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规定,有关驾校、培训计时系统的服务商,要保证相应培训数据的真实。对擅自减少培训内容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向社会公告,并通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电子围栏、动态监督,打击教练车违规教学
据了解,针对教练车的违规教学行为,新规要求,教练车应当按规定使用标识、号牌和携带车辆营运证,安装和使用培训计时管理系统,在规定的教练场地内进行场地培训,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内进行道路训练。
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据驾校许可情况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道路训练路线、时间,划定电子围栏,通过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加强驾校教练车动态监督。
对教练车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培训计时管理系统、不在许可的教练场地培训和异地培训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进行通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处罚,注销教练车道路运输证,抄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减相应考试受理人数。违反道路训练路线、时间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胡云华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sokankan.com/article/1760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