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教育部公开曝光了6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典型案例。其中,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刘某某私自收取并侵占学生费用77万元的情况被“点名”。
通报提到,刘某某利用担任该校文史与法学学院学工办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的便利,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方式,私自收取并侵占该校学生学杂费和班费共计77万余元。最终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免职等处分,根据司法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的处理结论,依法依规给予进一步处理。
对此,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
有的网友表示,并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我以前是生活委员,每个学期期末都要在黑板上公开这学期花费情况,而且我们班卡和密码是分开保存的,就是说取钱要两个人同时到才行。”
“我们也只交了一次,还是第一学期,后面班级获奖得的钱充公补贴日常开支,就没再交过班费了,有时候获奖的钱多还发给同学。”
“这真的夸张了,我们那时候也就每个人50,做班级活动联谊用,每笔费用都会公示。”
“我们高中老师倒贴钱请我们吃夜宵,这老师是有多贪。”
“我高中到大学读书一直都交班费啊,只是班费是放在生活委员那里,每一笔都要记账。小学初中放在班主任那里,但每笔钱也是都有记账的,都会期末公布。”
也有的网友表示,“贪污77万?这得交多少班费啊”;“这个班这学费,有点贵”。
还有的网友表示见自己遇到过,“从小学到高中,班费就是没对上过”、“我也交过,不知道用来干嘛了”。
最后,小编想问问大家,你们的班费都是怎么交的呢?(马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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